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 GB/T 50640-2010 实施日期:2011年10月1日 1 总则 1.0.1为推进绿色施工,规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方法,制动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应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评价。
1.0.3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评价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绿色施工 green construction 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
2.0.2控制项 prerequisite item 绿色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条款。
2.0.3一般项general item 绿色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难度和要求适中的条款。
2.0.4优选项 extra item 绿色施工过程中实施难度较大、要求较高的条款。
2.0.5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trash 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加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料。
2.0.6建筑废弃物 building waste 建筑垃圾分类后,丧失施工现场再利用价值的部分。
2.0.7回收利用率 percentage of recovery and reuse 施工现场可再利用的建筑垃圾占施工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的比重。
2.0.8施工禁令时间 prohibitive time of construction 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禁止施工的时间段。
2.0.9基坑封闭降水 obdurate ground water lowering 在基坑和基坑侧壁采取截水措施,对基坑以外地下水位不产生影响的降水方法。
3基本规定 3.0.1绿色施工评价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为对象进行评价。
3.0.2绿色施工项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目标管理。
2根据绿色施工要求进行图纸会审和深化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应有专门的绿色施工章节,绿色施工目标明确,内容应涵盖“四节一环保”要求。
4工程技术交底应包含绿色施工内容。
5采用符合绿色施工要求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机具进行施工。
6建立绿色施工培训制度,并有实施记录。
7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8采集和保存过程管理资料、见证资料和自检评价记录等绿色施工资料。
9在评价过程中,应采集反映绿色施工水平的典型图片或影像资料。
3.0.3发生下列事故之一,不得评为绿色施工合格项目:
1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
3发生群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
4施工中因“四节一环保”问题被政府管理部门处罚。
5违反国家有关“四节一环保”的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6施工扰民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4 评价框架体系 4.0.1评价阶段宜按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工程进行。
4.0.2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应根据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和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五个要素进行评价。
4.0.3评价要素应由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三类评价指标组成。
4.0.4评价等级应分为不合格、合格和优良。
4.0.5绿色施工评价框架体系应由评价阶段、评价要素、评价指标、评价等级构成。
5环境保护评价指标 5.1控制项 5.1.1 现场施工标牌应包括环境保护内容。
5.1.2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设环境保护标识。
5.1.3施工现场应对文物古迹、古树名木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5.1.4现场食堂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持有效健康证明。
5.2一般项 5.2.1资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护场地四周原有地下水形态,减少抽取地下水。
2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及污物排放应采取隔离措施。
5.2.2人员健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办公区应分开布置,生活设施应远离有毒有害物质。
2 生活区应有专人负责,并并有消暑或保暖措施。
3 现场工人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GB3869的有关规定。
4 从事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和强光、强噪音施工的人员应佩戴与其相应的防护器具。
5 深井、密闭环境、防水和室内装修施工应有自然通风或临时通风设施。
6现场危险设备、地段、有毒物品存放地应配置醒目安全标志,施工应采取有效防毒、防污、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应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7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定期消毒。
8食堂各类器具应清洁,个人卫生、操作行为应规范。
5.2.3扬尘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应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应有专人负责。
2 对裸露地面、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抑尘措施。
3 运送土方、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应采取封闭或遮盖措施;
4 现场进出口应设冲洗池和吸湿垫,应保持进出现场车辆保持清洁;
5 易飞扬和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余料及时回收;
6 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采取遮挡、抑尘等措施;
7 拆除爆破作业应有降尘措施;
8 高空垃圾清运应采用密封式管道或垂直运输机械完成;
9 现场使用散装水泥有密闭防尘措施。
5.2.4 1 进出场车辆及机械设备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年检要求;
2不应使用煤作为现场生活的燃料;
3 电焊烟气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规定;
4 不应在现场燃烧木质下脚料。
5.2.5建筑垃圾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集中堆放;
2废电池、废墨盒等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应封闭回收,不应混放。
3有毒有害废物分类率应达到100%, 4垃圾桶应分为可回收利用与不可回收利用两类,应定期清运 5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应达到30% 6碎石和土石方类等应用作地基和路基填埋材料。
5.2.6污水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周边应设排水沟;
2 工程污水和试验室养护用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 现场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化粪池应定期清理。
4 工地厨房应设隔油池,应定期清理。
5雨水、污水应分流排放。
5.2.7光污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夜间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挡光措施。
2 工地设置大型照明灯具时,应有防止强光线外泄的措施。
5.2.8噪音控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先进机械、低噪音设备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
2 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应尽量远离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和周边住宅区;
3 混凝土输送泵、电锯房等应设有吸音降噪屏或其他降噪措施。
4 夜间施工噪声声强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吊装作业指挥应使用对讲机传达指令。
5.2.9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密闭能有效隔绝各类污染的围挡。
5.2.10施工中,开挖土方应合理回填利用。
5.3优选项 5.3.1施工作业面应设置隔声设施。
5.3.2现场应设置可移动环保厕所,并应定期清运、消毒。
5.3.3现场应设噪声监测点,并应实施动态监测。
5.3.4现场应有医务室,人员健康应急预案应完善。
5.3.5施工应采取基坑封闭降水措施。
5.3.6现场应采用喷雾设备降尘。
5.3.7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应达到50%。
5.3.8工程污水应采取去泥沙、除油污、分解有机物、沉淀过滤、酸碱中和等处理方式,实现达标排放。
6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指标 6.1控制项 6.1.1应根据就地取材的原则进行材料选择并有实施记录。
6.1.2应有健全的机械保养、限额领料、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等制度。
6.2一般项 6.2.1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应选用绿色、环保材料。
2 临建设施应采用可拆迁、可回收材料;
3应利用粉煤灰、矿渣、外加剂等新材料,降低混凝土及砂浆中的水泥用量;
粉煤灰、矿渣、外加剂等新材料掺量应按供货单位推荐掺量、使用要求、施工条件、原材料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
6.2.2材料节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管件合一的脚手架和支撑体系;
2 应采用工具式模板和新型模板材料,如铝合金、塑料、玻璃钢和其他可再生材质的大模板和钢框镶边模板;
3材料运输方法应科学,应降低运输损耗率;
4应优化线材下料方案;
5面材、块材鑲贴,应做到预先总体排版;
6应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7应提高模板、脚手架体系的周转率. 6.2.3资源再生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余料应合理使用。
2板材、块材等下脚料和撒落混凝土及砂浆应科学利用。
3临建设施应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和周边道路。
4现场办公用纸应分类摆放,纸张应两面使用,废纸应回收。
6.3优选项 6.3.1应编制材料计划,应合理使用材料。
6.3.2应采用建筑配件整体化火建筑构件装配化安装的施工方法。
6.3.3主体结构施工应选择自动提升、顶升模架或工作平台。
6.3.4建筑材料包装物回收率应达到100%。
6.3.5现场应使用预拌砂浆。
6.3.6水平承重模板应采用早拆支撑体系。
6.3.7现场临建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
7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指标 7.1控制项 7.1.1签订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应将节水指标纳入合同条框。
7.1.2应有计量考核记录。
7.2一般项 7.2.1节约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用水定额。
2施工现场供、排水系统应合理适用。
3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100%。
4 施工现场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应分别计量。
5 施工中应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6 混凝土养护和砂浆搅拌用水应合理,应有节水措施。
7 管网和用水器具不应有渗漏。
7.2.2水资源的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降水应储存使用。
2冲洗现场机具、设备、车辆用水,应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7.3优选项 7.3.1施工现场应建立基坑降水再利用的收集处理系统。
7.3.2施工现场应有雨水收集利用的设施。
7.3.3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应使用自来水。
7.3.4生活、生产污水应处理并使用。
7.3.5现场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非传统水源。
8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指标 8.1控制项 8.1.1对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和主要耗能施工设备应设有节能的控制措施。
8.1.2对主要耗能施工设备应定期进行耗能计算核算。
8.1.3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产品不应使用。
8.2一般项 8.2.1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取节能型设备。
2 临时用电应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应齐全并应落实到位。
3 现场照明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8.2.2机械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的施工机械设备。
2 施工机具资源应共享。
3 应定期监控重点耗能设备的能源利用情况,并有记录 4 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并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8.2.3临时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临时设施应结合日照和风向等自然条件,合理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和外窗遮阳设施。
2临时施工用房应使用热工性能达标的复合墙体和屋面板,顶棚宜采用吊顶。
8.2.4材料运输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材料的选用应缩短运输距离,减少能源消耗。
2 应采用能耗少的施工工艺。
3 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
4 应尽量减少夜间作业和冬期施工的时间。
8.3优选项 8.3.1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应合理利用太阳能或其他可再生资源。
8.3.2临时用电设备应采用自动控制装置。
8.3.3使用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节能、高效、环保的规定。
8.3.4办公、生活和施工现场,采用节能赵宁灯具的数量应大于80%。
8.3.5办公、生活和施工现场用电应分别计算。
9节地和土地资源保护评价指标 9.1控制项 9.1.1施工现场布置应合理并应实施动态管理。
9.1.2施工临时用地应有审批用地手续。
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人文景观保护要求、工程地质情况及基础设施管线分布情况,制定相应保护措施,并应报请相关方核准。
9.2一般项 9.2.1节约用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并应尽量减少占地。
2在经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组织施工。
3应根据现场条件,合理设计场内交通道路 4 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布置应与原有及永久道路兼顾考虑,并应充分利用拟建道路为施工服务。
5应采用预拌混凝土。
9.2.2保护用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2 应充分利用山地、荒地作为取、弃土场的用地。
3 施工后应恢复植被。
4 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并应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保护用地。
5 在生态脆弱的地区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貌复原。
9.3优选项 9.3.1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采用结构可靠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多层水泥活动板房等可重复使用的装配式结构。
9.3.2对施工发现的地下文物资源,应进行有效保护,处理措施恰当。
9.3.3地下水位控制应对相邻地表和建筑物物有害影响。
9.3.4钢筋加工应配送化,构件制作应工厂化。
9.3.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能充分利用和保护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等,职工宿舍应能满足2㎡/人的使用面积要求。
10 评价方法 10.0.1绿色施工项目自评价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且每阶段不应少于1次。
10.0.2评价方法 1控制项指标,必须全部满足;
评价方法应符合表10.0.2-1的规定:
表10.0.2-1控制项评价方法 评分要求 结论 说明 措施到位,全部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符合要求 进入评分流程 措施不到位,不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一票否决,为非绿色施工项目 2一般项指标,应根据实际发生项执行的情况计分,评价方法符合表10.0.2-2的规定:
表10.0.2-2一般项计分标准 评分要求 评分 措施到位,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2 措施基本到位,部分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1 措施不到位,不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0 3优选项指标,应根据实际发生项执行情况加分,评价方法应符合表10.0.2-3的规定:
表10.0.2-3优选项加分标准 评分要求 评分 措施到位,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1 措施基本到位,部分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0.5 措施不到位,不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0 10.0.3要素评价得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项得分按百分制折算,并按下式进行计算:
×100 (10.0.3)
式中:A——折算分 B——实际发生项条目实得分之和:
C——实际发生项条目应得分之和。
2优选项计分应按照优选项实际发生条目加分求和D;
3要素评价得分:要素评价得分F=一般项折算分A+优选项加分D。
10.0.4批次评价得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批次评价应按表10.0.4的规定进行要素权重确定:
表10.0.4批次评价要素权重系数 评价要素 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 环境保护 0.3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0.2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0.2 节能与能源利用 0.2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0.1 2批次评价得分E=Σ(要素评价得分F×权重系数)。
10.0.5阶段评价得分 10.0.6单位工程绿色评价得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评价应按表10.0.6的规定进行要素权重确定:
表10.0.6单位工程要素权重系数表 评价阶段 权重系数 地基与基础 0.3 结构工程 0.5 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 0.2 2单位工程评价得分W=Σ阶段评价得分G×权重系数。
10.0.7单位工程绿色施工等级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判定: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
控制项不满足要求;
2)
单位工程总得分W<60分;
3)
结构工程阶段得分<60分。
2 满足以下条件者为合格:
1)
控制箱全部满足要求;
2)
单位工程总得分60分≤W<80分,结构工程得分≥60分;
3)
至少每个评价要素各有一项优选项得分,优选项总分≥5。
3满足以下条件者为优良:
1)
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
2)
单位工程总得分W≥80分,结构工程得分≥80分;
3)
至少每个评价要素中有两项优选项得分。优选项总分≥10。
11 评价组织和程序 11.1评价组织 11.1.1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评价结果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认。
11.1.2单位工程施工阶段评价应由监理单位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评价结果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认。
11.1.3单位工程施工批次评价应由施工单位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评价结果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认。
11.1.4企业应进行绿色施工的随机检查,并对绿色施工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11.1.5项目部会同建设和监理单位应根据绿色施工情况,制定改进措施,由项目部实施该进。
11.1.6项目部应接受建设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单位的绿色施工检查。
11.2评价程序 11.2.1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在批次评价和阶段评价的基础上进行。
11.2.2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由施工单位书面申请,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评价。
11.2.3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检查相关技术和管理资料,并应听取施工单位《绿色施工总体情况报告》,综合确定绿色施工评价等级。
11.2.4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结果应在有关部门备案。
11.2评价资料 11.3.1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资料应包括:
1绿色施工组织设计专门章节,施工方案的绿色要求、技术交底及实施记录。
2绿色施工要素评价表应按11.3.1-1的格式进行填写。
3绿色施工批次评价汇总表应按表11.3.1-2的格式进行填写。
4绿色施工阶段评价汇总表应按表11.3.1-3的格式进行填写。
5反映绿色施工要求的图纸会审记录。
6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汇总表应按表11.3.1-4的格式进行填写。
7单位工程绿色施工总体情况总结。
8单位工程绿色施工相关方验收及确认表。
9反映评价要素水平的图片或影响资料。
11.3.2绿色施工评价资料应按规定存档。
11.3.3所有评价表编号均应按时间顺序的流水号排列。
表11.3.1-1绿色施工要素评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填表日期 施工单位 施工阶段 评价指标 施工部位 控 制 项 评价结论 一 般 项 标准编号及标准要求 计分标准 应得分 实得分 优 选 项 · 评 价 结 果 签 字 栏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表11.3.1-2绿色施工批次评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编号 填表日期 评价阶段 评价要素 评价得分 权重系数 实得分 环境保护 0.3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0.2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0.2 节能与能资源利用 0.2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0.1 合计 1 评价结论 1、 控制项:
2、 评价得分:
3、 优选项:
结论:
签 字 栏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表11.3.1-3绿色施工阶段评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编号 填表日期 评价阶段 评价批次 批次得分 评价批次 批次得分 1 9 2 11 3 12 4 13 5 14 6 15 7 16 8 …… 小计 签 字 栏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表11.3.1-4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编号 填表日期 评价阶段 阶段得分 权重系数 实得分 地基与基础 0.3 结构工程 0.5 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 0.2 合计 1 评价结果 签 字 栏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条 文 说 明 7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指标 7.1控制项 7.1.1 施工前,应对工程项目的参建各方的节水指标,以合同的形式进行明确,便于节水的控制和水资源的充分利用。
7.2一般项 7.2.1本条规定了节约用水的七个方面:
1 针对个地区的工程情况,制定用水定额指标,使施工过程节水考核取之有据。
2 供、排水系统指为现场生产、生活区食堂、澡堂、盥洗和车辆冲洗配置的给水排水处理系统。
3节水器具指水龙头、花洒、恭桶水箱等单件器具。
4对于用水集中的冲洗点、集中搅拌点等,要进行定量控制。
5 针对节水目标实现,优先选择有利于节水的施工工艺,如混凝土养护,管道通水打压、各项防渗漏闭水及喷淋试验等,均采用先进的节水工艺。
6 施工现场尽量避免现场搅拌,优先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必须现场搅拌时,要设置水计量检测和循环水利用装置。混凝土养护采取薄膜包裹覆盖,喷涂养护液等技术手段,杜绝无措施浇水养护。
7 防止官网渗漏应有计量措施。
7.2.2 本条规定了水资源利用的两个方面:
1 尽量减少基坑外抽水。在一些地下水位高的地方,很多工程有较长的降水周期,这部分基坑降水应尽量合理使用。
2 尽量使用非传统水源进行车辆、机具和设备冲洗;
是哟个城市官网自来水时,必须建立循环用水装置,不得直接排放。
7.3优选项 7.3.1施工现场应对地下降水、设备冲刷用水、人员洗漱用水进行收集处理,用于喷洒路面、冲刷、冲洗机具。
7.3.3为减少扬尘,现场环境绿化、路面降尘使用非传统水源。
7.3.4将生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利用。
7.3.5现场开发使用自来水以外的非传统水源进行水质检测,并符合工程质量用水标准和生活卫生水质标准。
9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评价指标 9.1控制项 9.1.1 施工现场布置实施动态管理,应根据工程进度对平面进行调整。一般建筑工程至少应有地基基础、主题结构工程施工和装饰装修及设备安装三个阶段的施工平面布置图。
9.1.2如因工程需要,临时用地超出审批范围,必须提前到相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后方可占用。
9.1.3 基于保护和利用的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做到充分了解和熟悉场地情况并制定相应对策。
9.2一般项 9.2.1本条规定了节约用地的五个方面:
1临时设施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组织科学,占地面积小。单位建筑面积施工用地率是施工现场节地的重要指标,其计算方法为:单位建筑面积施工用地率=(临时用地面积/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100%。
临时设施各项指标是施工平面布置的重要依据,临时设施布置用地参考指标参见表2~表4. 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地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和临时用地范围为准,必须在批准的范围内组织施工。
3规定场内交通道路布置应满足各种车辆机具设备进出场、消防安全疏散要求,方便场内运输。场内交通道路双车道宽度不宜大于6m,单车道不宜大于3.5m,转弯半径不宜大于15m,且尽量形成环形通道。
4 规定充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基于减少现场临时占地,减少现场湿作业和扬尘的考虑。
9.2.2 本条规定了保护用地的五个方面:
1 结合建筑场地永久绿化,提高场内绿化面积,保护土地。
2 施工取土、弃土场应选择荒废地、不占用农田,工程完工后,按“用多少、垦多少”的原则,恢复原有地形、地貌。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利用弃土造田,增加耕地。
3 施工后应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与当地园林、环保部门合作,在施工占用区内种植合适的植物,尽量恢复原有地貌和植被。
4深基坑施工是一项对用地布置、地下设施、周边环境等产生重大影响的施工工程,为减少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对地下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基坑开挖与支护方案的编制和论证时应考虑尽可能地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5 在生态环境脆弱和具有重要人文、历史价值的场地施工,要做好保护和修复工作。场地内有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以及具有人文、历史价值的地形、地貌是传承场地所在区域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也是该区域重要的景观标志。因此,应根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100号令)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保护。对于应施工造成场环境改变的情况,应采取恢复措施,并报请相关部门认可。
9.3优选项 9.3.1 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多层轻钢活动板房或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搭建,能够减少临时用地面积,不影响施工人员工作和生活环境,符合绿色施工技术标准要求。
9.3.2施工发现具有重要人文、历史家住的文物资源时,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报请施工区域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9.3.3 对于深基坑降水,应对相邻的地表和建筑物进行监测,采取科学措施,减少对地表和建筑的影响。
9.3.4 对于推进建筑工业化生产,提高施工质量、减少现场绑扎作业、节约临时用地具有重要作用。
9.3.5 高效利用现场既有资源时绿色施工的基本原则,施工现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尽量做到占地面积最小,并应满足使用功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舒适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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