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论文两篇
反腐倡廉论文两篇 篇一
《 高校党务公开推进反腐倡廉探讨 》
摘要:
党务公开是在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建设的时代要求,也是促进党内民主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制度。本课题旨在通过介绍党务公开的发展及高校腐败的现象及原因,分析党务公开对高校反腐倡廉的意义,探索研究如何创新高校党务公开,进一步扩大民主监督,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关键词:
高校;党务公开;反腐倡廉
近年来,高校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侵蚀着高校这一纯净的象牙塔。目前国家正加大反腐力度,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有效防治腐败,关键要从源头上下手,党务公开为广大党员群众对高校实行有效的监督提供了条件,有利于落实廉政治校、依法治校。
一、党务公开的发展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我党顺应信息公开、信息共享的历史潮流,在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全国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的基础上,结合长期的执政经验,提出了一种新的公开模式———党务公开。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将党务公开提上议事日程,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自此,党务公开不断取得进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注意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201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将党务公开正式推向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务公开实施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党的报告提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党务公开作为“四大公开”之首,在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方面的作用及重要性日益凸显。高校是党的基层组织中特殊的一员,承担着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要职能,是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摇篮。近年来,高校在推进党务公开方面不断地探索和实践,不少高校就党务公开制订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并建设了党务公开专栏网页,如上海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青岛大学等。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信息公开有机结合,相辅相成,有利于促进高校的民主管理,推进依法治校,构建阳光和谐的校园。
二、高校腐败现象及原因
近年来,“高校腐败”的字眼常出现在新闻媒体报道中,“腐败”对于高校这一纯净的象牙塔来说,显得更为敏感,刺痛着广大公众的眼球和神经,对社会发展有着深刻的负面影响。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数据信息,2015年通报了34所高校的53名领导,截至2015年12月31日,11人被“双开”,8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人受党内警告处分。从高校腐败的案件来看,既有本科层次的大学,也有专科层次的院校;既有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有地方普通院校;既有高校党委书记、校长等党政一把手,也有职能部门的中层干部甚至普通教职员工。从招生录取到科研经费,从物资采购到后勤基建,腐败几乎无孔不入,钻遍了高校所有关键领域和环节。高校腐败现象呈现出腐败领域广,重点领域突出,腐败主体复杂,涉腐金额大,腐败手段多样、隐蔽等特点,腐败主要集中在后勤基建、科研经费、招生录取等领域,危害大,影响广。高校腐败现象层出不穷,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高校领导干部党性不足,法纪意识薄弱。高校是高级人才的聚集地,部分人却因自我党性修养不足,防腐意识薄弱,利用所谓的“小聪明”,无视法律纪纲,在诱惑面前一步步沦陷,甚至变成拜金主义者。
第二,高校公共资源多,权力集中。进入21世纪以来,高校蓬勃发展,教育、文化、科研、体育等公共资源不断丰富,党政一把手具有决策权、人事权、审批权等权力,容易个人专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堕落为腐败分子。
第三,高校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滞后与不力。从外部监督来看,高校数量多、层次多,同时具有办学自主权,自主管理,主管部门存在鞭长莫及、疏于监管的情况;从内部监督来看,部分高校设有纪检部门,但由内部产生,并受高校党委领导,部分由党委、党办工作人员兼职纪检工作,监督受到多重约束,监督有限。
三、党务公开对高校反腐倡廉的意义
对高校腐败问题的防治,关键要从源头上下手,强化监督,将腐败遏止在摇篮里。党务公开,有利于促使高校在“阳光”下发展,廉政治校、依法治校。
第一,高校党务公开,有利于规范权力的运行。权力既可以为人服务,也可以诱人堕落。高校中的腐败者,从党政一把手到中层干部,都是利用职务之便,滥用权力,中饱私囊。在高校腐败的高发领域,后勤基建、科研经费、招生录取等都是因为存在权力运作不公开、不透明,失去了监督和制约,导致腐败的滋生。实行高校党务公开,做到党务公开内容全面具体,重点突出,主动公开高校各级党组织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重要决议、决定、政策、规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二,高校党务公开,有利于加强民主监督。党务公开不是“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而是“教职工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是发挥党内民主和监督的重要举措。现阶段高校的党务公开主要包括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党委研究制定的重要决议、决定、政策、规定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群众关注的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等7项内容。实行高校党务公开,保障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扩大了党内基层民主。
第三,高校党务公开,有利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务公开,不仅仅是简单的公开,其在起着监督作用的同时,也在起着教育的作用。高校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既要求党员群众紧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又要求党员加强自身的思想教育,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开展廉政建设的情况。加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廉政教育,有利于促使其在思想上拒绝腐败。每一个因腐败而落马的领导干部,在忏悔书上无不提及自己犯错时的信念动摇、党性缺乏、学习不足。实行高校党务公开,有利于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以身作则,在各级党组织中自上而下共同反腐倡廉。
四、创新高校党务公开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根据一项关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务公开”的调查数据显示,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党员最希望公开的领域。党务公开是高校最好的防腐剂,创新高校党务公开,有利于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第一,创新党务公开的体制机制。体制机制是党务公开的深层推动力。首先,要制定并完善高校党务公开实施办法、指南等规章制度,促使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其次,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部门、工会和共青团协调监督,各基层党组织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定期考核评价的工作机制,将党务公开作为高校一项重要的、常态的工作紧抓落实。再次,将党务公开、信息公开、校务公开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构建公开、透明、阳光、和谐的现代高校。
第二,创新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主要围绕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事情等8个方面内容进行公开。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紧跟信息化、公开化的潮流,与时俱进,创新党务公开的内容,扩大党务公开的范围,不断更新动态,对高校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广大党员群众关注的问题,要重点、及时地公开,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民主监督的环境。
第三,创新党务公开的形式。党务公开的内容不同,所采用的形式有所不同,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会议、党内文件、简报、宣传栏、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在党外公开的,主要通过报纸、电子屏幕、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公开。高校党务公开,要根据实际的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增强灵活性。对于适宜党内公开的内容,要在校园里的显著位置设立宣传栏、公示栏,分门别类、条理清晰地进行公开,要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举报电话,建立校长接待日制度,召开教代会,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反馈渠道,畅通沟通渠道,提高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参与度。对于适宜党外公开的内容,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及时、快速、广泛地公开。一方面,加强党务公开专门网页的建设,在做好规定内容的公开基础上,拓展公开内容范围。另一方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公开信息,增强党务公开的生机和活力。微博、微信文字、图片、视频相结合,内容精炼、突出,具有传播快捷、影响广泛、互动交流等特点,有利于促进党务信息的公开的时效,也有利于广大党员和群众在透明、民主的环境下进行交流互动,加大监督力度、深度、广度,推进高校的反腐倡廉建设。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手册[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7.
[2]石国亮.党务公开理论与实务[M].北京:研究出版社,2010.
[3]杨爱东.新形势下党务公开在高校管理中的应用[J].教育观察,2015,4(27):15-20.
篇二
《 完善反腐倡廉制度 》
摘要:
从古至今,腐败一直都是一个难以克服的顽疾。对于处于新时期的中国共产党来说,腐败现象日益蔓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成为党在新时期重大政治任务。面对这样严峻的形势,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反腐倡廉制度变得尤为重要。首先分析反腐倡廉的内涵和理论依据,然后回顾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历程,介绍了其发展现状,最后提出新时期反腐倡廉的新特点和新目标,以及完善措施。
关键词:
反腐倡廉;新时期;制度
1、反腐倡廉的内涵和理论依据
1.1、反腐倡廉的内涵
1.1.1、腐败的内涵
对于腐败的概念,国内外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不同的界定。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将腐败定义为“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的行为。”[1]国际透明组织,将腐败定义为公共部门中的官员,不论是政治事务官员,还是行政管理的公务员,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或非法地富裕起来。国内学者对腐败的定义也不尽相同。王沪宁认为腐败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2]李雪勤认为,腐败是党政机关人员,包括国家机构任命的其他人员,利用权力为个人或小集体利益而实施违背党纪政纪、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3]
1.1.2、反腐倡廉的内涵
反腐倡廉从字面上来看,是指反对腐败,倡导廉政和廉洁,它属于道德范畴,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实现了反腐败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机统一,强调反腐和倡廉相互协调、共同发挥作用,使其朝着常态化和系统化的方向发展。
1.2、反腐倡廉的理论依据
1.2.1、马列主义关于反腐倡廉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权力制衡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组成部分,而马克思主义关于反腐倡廉的理论,是无产阶级在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因此,要想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武器。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表明: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是应该时刻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不但要保持党内纪律,而且要严格抵制腐败现象的产生,彻底消灭私有制以及私有观念。与此同时,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还分析了无产阶级腐败的严重危害。列宁思想是对马列主义的继承和发展,也对如何预防和惩治腐败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将廉政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列宁思想认为,要想抵制腐败现象的产生,首先要对党组织及个人进行监察和监督,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最终目标;其次要保持党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从而得到群众的拥护,防止党和政权的腐化变质。
1.2.2、中国共产党关于反腐倡廉的理论
毛泽东关于反腐倡廉思想的探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完美诠释,也是我国反腐倡廉建设重要理论基础。他强调了思想建设以及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同时,他还鼓励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威力的重大作用,以党纪国法来惩治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邓小平理论继承了毛泽东思想中关于反腐斗争的理论、原则和方针,不同的是,他将反腐斗争与经济建设相联系,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因为没有了经济建设作为后盾,反腐斗争就失去了物质基础。十六大以来,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日趋成熟,吸取前人的理论精华,形成了逻辑严密、结构完整的反腐倡廉体系,明确了反腐倡廉的基本要求、战略方针、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成为党政建设的重中之重。
2、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历程及现状
2.1、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历程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党对内部的腐败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在二大通过的《共产党章程》中发出了第一部关于反腐化行为的法规文件,表明了杜绝腐败现象的决心。随后,国家制定了多部具有巨大意义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为后来中国共产党取得全国性的胜利奠定了基础。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内出现了严重的腐败现象,这个时候党内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整风”运动,党的纪律监督制度也相应的建立,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蔓延。1956年,党的八大成为反腐倡廉历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事件,在会议上,提出将思想教育和健全法律法规作为廉政建设的根本要求。之后的“文化大革命”成为反腐倡廉建设的转折点,在这场革命中,监察机关被逐渐取消,监督制度和机制被破坏,在这段时间内,反腐倡廉工作开始停滞不前。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是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阶段,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重新恢复了反腐倡廉机制,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从战略上开辟了一条靠制度防腐反腐的全新思路,为党从制度入手惩治腐败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建设党的先进性,提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标志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入科学化的新阶段。
2.2、反腐倡廉制度的现状
2.2.1、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就
新时期以来,党始终坚持从制度上和机制上进行反腐倡廉建设,使其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的反腐倡廉道路。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建立了一系列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使反腐倡廉建设做到有法可依,随着十五大、十六大等会议的相继召开,党中央出台了许多廉洁从政政策,加强了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管理与监督,逐步提高了他们的廉洁意识。其次,建立和健全惩治以及预防腐败的体系。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会议上强调:“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4]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必须采取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方式,将教育、制度和监督有机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最后,反腐倡廉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任何实践都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依靠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同时,发动群众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去,拓宽了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
2.2.2、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问题
尽管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已经取得重大成就,但是很多方面仍然存在着不足,这也成为制约反腐倡廉深入推进的重要障碍。
(1)制度不完善,存在漏洞。建党以来,国家相继颁布了很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文件,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转型的新时期,必然会出现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也势必要有相应的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但这些地方却成为了制度建设的盲区。
(2)制度设计不科学,可操作性差。某些制度的制定者对新形势下的反腐败斗争研究不深入,对制度的供求现状缺乏了解,因此他们制定的制度很多都是脱离实际而存在的,缺乏针对性,很难执行。
(3)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很多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存在严重不足。例如警示教育,只注重揭露腐败的严重性,但是却没有深入分析其影响,对腐败分子受惩的严肃性说明不足。
3、新时期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
3.1、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制度的新特点
面对新时期的新局面,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出现了新的特点:
(1)坚持惩防并举,全面采取惩治和预防体系相结合的方式,对腐败现象从根源上进行杜绝。
(2)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三大建设”的前提下,增加了反腐倡廉建设。
(3)对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更大,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零容忍、全面覆盖。
(4)更加强调党内程序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实现党内纪律和国家法律相融合。
(5)重视网络监督。新时期,党中央更加注重网络监督的优越性,优化廉洁网站,推动网络曝光腐败线索的回应和查处速度。
3.2、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制度的新目标
明确的目标是反腐倡廉制度建立的前提条件。而我国新时期反腐倡廉制度的新目标,可以表现为:保障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促进民主政治的有效进行,规范人的行为,使其朝着正确的方向进行。
3.3、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途径
3.3.1、加强宣传教育和和文化建设
教育可以使国家公职人员树立廉洁奉公的价值观,减少腐败行为的产生。宣传教育,首先要把握教育的对象,针对所有参与国家公务和社会公务的公民,以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因为领导干部是腐败的重灾区,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导力量。其次是要丰富教育的内容,不仅要进行思想教育,还要进行权力观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意识,学会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同时,宣传教育还要注重创新教育的形式,除了采取在报纸等媒体上进行宣传之外,还要积极在社区和家庭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开设专题栏目。加强文化建设,是我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发展,同时也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拓展和延伸。对于文化建设,必须要加强其创新性,保证其形式为群众喜闻乐见。同时,要保证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一定要建立保障机制,保障经费的来源,还要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发挥反腐倡廉文化建设的作用。
3.3.2、加强反腐倡廉监督
制度的建立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是反腐败取得成功的关键。要想防止权力的过分集中,就要对权力进行科学配置,将其进行合理分解,坚持分权制衡的原则,使各权力间能够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相互监督。同时要充分调动各种监督力量,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和反腐败监督联动机制,从而形成统一指挥、实现整体联动和部门协作,促进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
3.3.3、加大预防和惩治力度
加大预防和惩治力度,指的是通过构建预防腐败的思想机制,设置预警机制,运用科学的预警指标,及时收集各方资料,监测腐败行为的产生,同时,在加大预防的前提下,完善惩治制度和手段,提高腐败案件的查处效率,综合运用经济、政治和法律手段,加大对腐败现象的惩罚力度,使腐败分子记住违法乱纪的惨痛教训,也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从而减少腐败行为的蔓延。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列宁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3]毛泽东选集(第一、二、三、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胡锦涛.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N].人民日报,20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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