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与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与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1、与第三人有否关系
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与第三人无关;委托合同的受托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均会与第三人发生关系。
2、与第三人发生关系的名义
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贸易事务。
3、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后果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人代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分类意义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有名合同直接适用民法典中的专门规定,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则较复杂,通常是参照民法典中相近的有名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