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安装、送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 项目施工变压器安装、送电 安装工程的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项目施工变压器安装、送电工程
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范围:以甲方提供的 项目施工变压器位置图纸为依据,完成相关电气设计(需通过电力部门审批),和工程的安装施工。主要包括叁台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箱式变电站前的高压电缆敷设安装。
承包内容:
1、所有10KV高压电缆敷设、组合型成套箱式变压器安装及系统结线、试验、调试、验收、送电。
2、送电系统安装牵涉的孔洞、沟槽的开凿、浇灌和补浆;
以及挖土、回填等土建相关内容。
3、负责施工后的废土清运及补线管砂浆。
4、包通过 市 区供电部门的检测、验收、送电等项目。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乙方包设计、包工、包料、包机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通过广州市 区供电部门的验收并按时送电。
包括内容:1、乙方自备工人劳保用品、雨天作业用品,自备各种机具(含大小型机具)。
2、乙方负责做好本项目的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和签证资料、交甲方备案。
第四条 工期条款
1. 本工程初定应在 年 月 日前工程完成。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计划要求,编制分包项目的施工计划,经甲方核定后,按工期计划执行,确保按期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3. 工期每迟延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单位工程总造价 ‰违约金,延误合计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 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进度计划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 因遇大雨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甲方签字认可,工期按实顺延。
第五条 承包造价、进度款及结算方式
承包造价:本工程的承包含税造价为 整,详见《工程预算书》。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单价表中没有规定的单价,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造价为全包干的总承包价格且包括所有税费,验收所需费用及工程能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送电,施工期间此造价不因材料价格涨跌而变动。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及甲方和 市 区供电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
3.若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并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或多次返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并且今后不与乙方合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及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甲方职责:
1.乙方进场时,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和质量技术交底工作,办理有关安全、质量交底工作;
2.乙方进场时,甲方应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3.甲方指派 先生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及签证工作等。
第八条 乙方职责:
1. 乙方必须保证所用的施工材料符合设计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能通过 市供电部门的验收。
2.乙方人员进场时,应提供身份证,须按当地政府有关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现场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包括斗车、工人安全防护用品、海绵条等用品用具,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5.乙方委派 先生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6.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第九条 安全文明约定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5.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 工程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
⑴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或其它正式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但单项变更造价在 元人民币以下的,总承包价不予调整。
⑵施工中乙方对图纸中的不明确部位应提前一周与甲方管理人员联系,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保修事项:
1.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自工程完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工程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均属乙方的保修范围;
3.保修期内发生保修事项,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发生的费用时,作为乙方的债务甲方有权追索;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按分项工程价款的10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单位;
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总价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中途退场,乙方结算的工程量及结算总价以已完成的工程量 %计算.
4.甲乙双方都应廉洁自律,乙方不得有向甲方人员送礼、支付回扣等贿赂行为;
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或索取贿赂、回扣,否则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举报,举报电话为**。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人民币: 万元,(小写: );
设备运达施工现场 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人民币: 万元,(小写: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人民币: 万元,(小写: );
余下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于保修期限届满后十日内视保修情况结算付清。
2.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开户,甲方直接划到乙方户头内,而乙方收款时需提供有效票据。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往来文件:下发通知、有效签证及补发附件等均属合同内容,与合同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 (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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