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党工委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街道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公务员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激发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进
取。
二、竞争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的原则;三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是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的原则;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七是交流原则。凡
在同一内设机构任正职满5年、任副职满8年或者任正副职连续满10年的科级领导职
务干部,特别是从事人、财、物管理,证、照、牌核发,资金、项目审批及执纪执法工
作的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原则上要交流。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
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省略)
四、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参加竞岗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一)竞争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或现任主任科员(七级职员)以上非领导职务,或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且任职两
年以上;或任满八级职员领导职务三年以上人员,可竞争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或上
派任行政岗位正科级职务;任满八级职员非领导职务三年以上人员可竞争事业单位
正科级职务,或上派任行政岗位副科级职务;
(二)竞争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现任副主任科员(八级
职员)以上非领导职务,或现任科员三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凡是参与竞争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年龄:要求男51岁以下,女48岁以下;事业
人员上派竞争行政岗位职务,男同志不得超过45周岁,女同志不得超过42周岁(年龄
计算截止到2012年4月30日);
(五)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五、实施办法
(一)操作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报批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
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行文免任、报送备案”等十二个步骤进行。
(二)职位职数
1、街道内设机构,共计**个中层干部职位,分别是:(省略)。
2、办属事业单位,共计**个中层干部职位,分别是:(省略)。
3、街道党群组织,共计5个中层干部职位,共计**个中层干部职位,分别是:(省
略)(通过竞争上岗方式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征求区级主管部门意见后,再按照
有关章程规定选举产生)。残联理事长、科协秘书长、工商专职会长不专设,根据工
作需要,由中层正职兼任。
六、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在街道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公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3、公开报名,具备竞争中层干部条件的每位同志可报1至2个职位。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4、资格审查。?年?月
日前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街道纪工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后,确定
竞职者,及时通知竞职者本人。
(二)竞岗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阶段
1、竞岗演讲(?月
日上午)。召开由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的竞岗演讲会,演讲时间为5分钟,演讲设评委
名。演讲结束后,由评委给演讲者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相加后
计算平均分以30分比例计入总分。
2、民主测评(?月
日上午)。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各村(社区)负责人对竞职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
测评以无记
名填表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评价,测评分以30
分比例计入总分。
3、领导测评(?月
日上午)。街道班子成员给竞岗者测评打分,以40分比例计入总分。
4、年度考核及奖励加分。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2分
;近三年来个人获街道级表彰每次加1分,区级表彰每次加2分(含区级部门),省市级
表彰每次加4分(含市级部门),国家级表彰每次加6分(含国家部委)。
5、组织考察。依据竞岗演讲、民主测评、领导测评及加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
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6、研究决定。根据竞岗者的得分情况和考察结果,由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
干部的任用。没有形成竞争氛围的职位,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报组织部门同意后,
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相关选拔工作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
(三)任前公示、报送备案阶段
1、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于?月下旬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2、报送备案。拟任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
有关规定办理并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任免备案。
七、本实施方案由街道党工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