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现状存不足及改进措施 公安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不足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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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现状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公安机关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 是维护社会稳定、 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力量, 也是创建平安、 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
公安工作必须依靠党的领导, 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只有巩固党的基层政权, 抓紧、 抓好党的组织建设, 才能保证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为此, 必须加以健全和完善基层公安机关党的建设, 使之在公安工作中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增强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使公安机关更好地完成保一方平安的神圣职责。
从当前门源县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情况来看, 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还需要健全完善一些措施。
笔者根据调研情况, 结合门源县公安机关党建工作, 现就党建现状、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改进措施作一浅议。
一、 当前门源公安机关党建现状
(一)
党组织基本情况。
1982 年经县委、 县政府批准, 成立了门源县公安局党委。
目前, 局党委设书记 1 名,副书记 2 名, 委 员 6 名, 下设 7 个党支部, 有共产党员 63 名, 党员人数占民警总数的 57. 8%。
(二)
近年来党建工作情况。
1、 深入开展了学习、 宣传、 贯彻党的十七大、 十七届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活动, 在抓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 深入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讨论、 专题辅导、 聘请党校老师讲座等活动。
从而使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统一,增强了广大党员民警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足本职、 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的自觉性。
2、 将抓班子带队伍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深入开展了学习、 宣传、 贯彻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省公安厅"五项规定"、 严格文明执法"四项规定"活动, 进一步强化了 队伍内部管理, 促进了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3、 加强了党委领导班子和队伍自身建设, 局党委首先从自身建设抓起, 认真抓好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活动的基础上, 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政治、 业务学习, 加强了党委班子及广大党员的党性党风教育和廉政教育, 有效推进了党的思想建设和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
4、 局党委成员在加强自身的政治、 业务理论学习的基础上, 牢记"两个务必", 在各自主管的党务和业务工作中, 以身作则, 率先垂范, 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原则办事, 在全体党员
和干警中起到了表率作用。
并通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及《党委工作制度》 、 《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规定》 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项制度, 坚持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党委和各支部的组织生活, 党委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支部、 党小组会议, 主动接受党支部、 党小组的管理, 按期交纳党费,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坚持带头, 做到廉洁自律。
并在重大事项上, 做到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党委成员之间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不断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 在制定《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安排》 的基础上, 积极开展了形势政策和思想道德教育,并结合清明节烈士陵园祭扫等活动, 大力开展了对民警的爱国主义教育。
6、 遵照"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改善机构、 慎重发展"的方针, 本着"普遍教育、 重点培养、 成熟一个、 发展一个"的原则, 积极发展党员, 进一步壮大了党员队伍。
并组织开展了党的知识培训活动。
7、 为开展好党支部"联姻结对"活动, 局领导和各支部书记、 委员定期到联点的泉口镇窑洞庄社、 腰巴槽村、 黄树湾村、 青石嘴镇东铁迈村和浩门镇团结村, 积极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
8、 针对县局部分党支部因人事变动等原因造成支委不健全的情况, 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 通过党支部大会改、 补选, 并经局党委审批, 对支委进行了补充、 完善, 使全局七个党支部支委会得到进一步健全。
9、 以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 着力加强了队伍自身建设。
按照县委、 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 在全县公安机关相继开展了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学习党章、寻找差距、 增强党性"主题实践活动、 社会主义荣辱观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 "警风建设年"活动、 "贯彻十七大、 树立新形象、 创造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警示教育活动、 "抓作风建设、 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有力促进了队伍建设, 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 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门源县公安局机关的党建工作, 在县委、 州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 通过健全各项制度和强化规范化建设, 使党的组织、 思想、 作风建设不断迈上了新的台阶。
但是, 与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发展要求相比, 全县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也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多部门组成的支部, 在组织学习、 思想交流等方面带来诸多不便。
全县公安机关 7 个党支部中, 大部分所、 队、 室由于党员多, 基本上按照所、 队、 室为单位成立党支部的, 但是诸如第二党支部则由治安、 四个基层派出所合建为一个党支部, 虽然支部党员人数较多, 但党员分布比较分散, 对于组织学习、 党员间思想交流等方面势必带来了许多不便, 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 党支部召开的党员会议上有时党员不能全部到位,党员的思想未能及时得到集中统一, 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也慢,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
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还不完善。
只有不断完善和创新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才能使党建工作趋于良好的发展态势。
尽管我们的党建工作中制定了一些制度、 完善了一些制约机制, 但是通过实践可以看出, 还有许多薄弱环节。
一是党员定期汇报思想的主动性、 积极性不够, 平时党员忙于工作, 利用空闲时间向组织汇报思想、 接受组织指导点评的氛围不浓, 除了召开组织生活会以外, 很少听到党员的心声, 对党员的思想状况不能随时掌握, 这方面没有形成操作性较强的制度; 二是党支部支委成员间分工虽然明确, 但没有更加完善的制度激励支委成员, 支部的有些正常生活没有协调有序开展; 三是定期学习教育制度落实的不够理想, 上级党组织部署工作后, 只是开展阶段性工作, 加强了党员的教育, 活动结束后, 成果巩固工作不能及时跟进; 四是党建工作中专题辅导讲座、 知识竞赛、 演讲等活动相对较少, 在丰富党组织生活、 陶冶党员思想情操方面略显滞后。
(三)
党员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党员入党前, 特别是预备考察阶段, 工作主动性、 积极性比较高, 但正式转正后, 思想上逐渐放松了自己, 标准上降低了自己的要求, 少数党员对新形势下一个党员应该如何做考虑不细, 思想观念未能彻底转变过来, 党员意识还不强, 党员的表率、 模范作用发挥还不够。这种现象的存在, 影响了队伍的战斗力, 党员的模范作用没有很好地得到带动辐射。
三、 加强党建工作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当前门源县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环节, 制约了党建工作的深入发展, 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组织的号召力, 影响了党组织的凝聚力、 战斗力和党员模范作用的发挥。
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 为此, 应当采取如下改进措施:
(一)
完善制度, 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 《公安局学习制度》 、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等制度, 并根据党建工作发展要求, 结合实际, 积极制定和推行一些相关制度, 不仅要挂在墙上, 记在心上, 更重要的是落实在行动上, 切忌把制度只是喊在嘴上, 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 用制度约束人, 用制度抓党建"的工作格局, 切实按照党建要求, 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坚持长抓不懈, 一抓到底, 坚持对党员民警的长期教育管理, 巩固基层政权, 使党组织永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体现出更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
理顺组织, 规范支部设置。
针对几个部门合建为一个党支部, 不便党建工作协调发展的情况, 在广泛调研、 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 要本着"便于管理, 便于组织, 提高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原则, 进一步理顺组织。
这样,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规范了, 就能便于组织党员, 也就会保证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顺利开展, 特别会更好地发挥出基层战斗堡垒的典范作用。
(三)
强化党员培训教育, 提高党员素质。
针对党员思想认识不到位、 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突出问题, 要结合"抓作风建设、 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创先争优等活动, 县局至少每季度举办一期党员培训班, 党支部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期党员培训班, 不仅要党委班子成员、 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专题辅导讲授, 还要从组织部、 党校聘请有资历的人员讲授, 开展以忠诚教育、 反腐倡廉教育、 爱岗敬业教育和"三观三德"教育为重点的培训教育。
同时, 还要拓展培训教育形式, 采取知识竞赛、 演讲等方式, 让每个党员都参加各种活动, 督促党员加强学习,使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由量变上升到质变, 在确保党员提高素质的前提下, 能够使党员以模范带头作用辐射其他民警积极干好每一项工作。
(四)
抓住有效载体, 深化监督制约机制。
对党员的监督制度再细化、 再完善, 不仅要与每个党员签定《无违规违纪责任书》 , 设立举报箱, 接受内部监督, 还要向全社会公开, 设立举报电话,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定期以发放《问卷调查表》 、 《意见建议征求表》 的形式, 全面征求群众对公安机关党员民警的意见建议。
同时, 定期邀请人大代表、 执法执纪警务公开监督员和群众, 召开座谈会,诚恳地征求对党员的意见建议, 倾听呼声。
从而通过拓宽领域、 深化监督机制, 最终达到加强党员管理, 监督党员行为, 密切党群关系, 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目的。
(五)
加大督察力度, 注重工作实效。
县局主管党建工作的局领导和党建办要定期、 阶段性地深入各党支部, 对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对支委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 对支部档案、 学习专栏和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 并积极帮助指导党支部开展具体工作。
通过督察, 力求使党支部和党员以求真务实的作风, 扎实完成各项工作, 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六)
完善考评奖惩机制。
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要实行季度考评, 半年、 年终考核, 考核结果记入各项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总成绩, 并与党员民警的晋职晋升、 年终评优相挂钩, 特别要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力争通过考评, 兑现奖惩, 进一步增强党员民警的责任性, 调动积极性, 全面促进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 制度化的轨道。
(来源\门源县公安局 文\雷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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