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1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省委尤权书记“五抓五看”和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闽委办发〔2015〕52号)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县委《光泽县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光泽县关于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试行)》(光委发[2016]7号),为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有效推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结合全乡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工作原则
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发展、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内容
(一)党组织领导班子负主体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执政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住担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党委会、纪委会等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2.选好管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和反对“四风”。深入整治庸、懒、散、奢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
4.注重源头预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与要
求,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
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细化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
人。突出问题导向,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王作,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强化制度建设,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5.规范权力运行。实行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探索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有效防范不作为、乱作为和侵权渎职行为发生。
6.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案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
7.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专题学习,并将廉政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切实保证廉政教育全覆盖。
(二)纪委承担监督责任。乡纪委和各村(场)纪检委员要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职,敢于担当,确保责任落实。
1.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督促党组织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对照检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行为。
2.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对象,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出差、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配套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3.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既坚决查处领导
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4.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工作,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程序,防止执纪不统一和处理畸轻畸重。
5.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失职失责问题,要实行问责,既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凡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严肃追究相关纪委和各村(场)纪检委员的责任。
(三)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责、唱主角,儆到“四个亲自”,当好廉洁表率。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亲自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贯彻举措;亲自听取反腐倡廉情况汇报,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对年度重要工作,亲自分解任务、督促落实;亲自上廉政党课,抓好宣传教育工作。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亲自把关、跟踪问效;对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亲自约谈、监督整改。
3.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针对重点环节,尤其是可能出现职能交叉、工作脱节、推诿扯皮的关键节点,亲自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确保运转顺畅、有效推进。
4.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办情况汇报,组织力量进行督促办理。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坚决反对和制止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干扰办案工作的行为。
5.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落实“一岗双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要主动作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住。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抓好责任制检查考核或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并结合年终干部考核,开展述责述廉,将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向党组织作出报告。
2.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了解掌握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同时,结合岗位职责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五)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1.认真抓好省、市、县三级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2.按照整改工作任务要求,逐步逐项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提出细化整改方案,每个细化整改方案都要有明确的整改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并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3.整改方案和即知即改情况要及时上报乡党委、乡纪委。
三、责任考核
1.认真落实常态化“双报告”制度,年底前向乡党委、纪委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2.乡直单位负责人、各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考核。
3.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为年底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1.对乡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各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将按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光委发〔2014〕4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的实施细则》(光纪〔2014〕45号),对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评先评优、表彰奖励、选拔任用予以“一票否决”。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结果应用。考评结果纳入全乡村级目标管理考评,对连续两年考评名次在倒数两名的党组织,由乡主要领导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末位约谈。
乡党政主要领导: 责任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2
一、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必须承担的责任
1、领导班子对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2、主要领导负责对班子成员实施党性党风党纪和勤政廉政教育。负责对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
3、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党政纪条规,身正行端,廉洁自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严格教育、严格管理、规范行为,不准利用其职权和影响为配偶、子女谋私利。
4、主要领导要确保班子成员无人因违反党政纪条规和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追究。
5、年初,结合本单位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岗位目标管理。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遇事集体会办、集体讨论,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凡应公开的事项都必须公开。
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应做到
1、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定期参加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2、以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点,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3、严格执行和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抓好公务接待费、通讯费用等方面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无违规行为发生。
4、切实做好纠风治乱工作,防止和纠正所在单位发生乱收费、乱罚款、刁难群众等问题。
5、严格执行“五不许”规定。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跑官要官”;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不参与赌博;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本责任书由局党委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中央和省、市、县及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调整领导班子、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违反党政纪条规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局党委(纪检组)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中共zz县卫生局委员会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为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原则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政办发[**]17号,县向省政府申请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并于**年11月30日获得批准。
为完×××委、县政府下达给我乡的任务目标,确保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实施,乡党委、政府特与各村签订责任书。
一、任务目标
1、立即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做好本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做好本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民个人交纳部分的收缴等工作,监督本村合作医疗的运转情况。
2、认真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新型合作医疗的方针、政策。通过组织宣传车、向农民发放明白纸、张贴标语口号等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自愿参加。
3、要立足于宣传教育,让群众自己认识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严禁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严禁强制农民参加,把好事办好。
4、协助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与自愿参加的农民签订协议书。
5、做好本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调查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准确及时。
6、负责本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民交纳部分的收缴、上解等工作。
7、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信息的收集、反馈与报告。
8、做好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考核与奖励
1、从**年3月20日至**年3月22日,集中3天的时间,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资金筹集和各项准备工作。*
2、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乡政府予以表彰。
中共**乡委员会
(签字)
**乡人民政府
村党支部
(签字)
村委会
**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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