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切实把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方面。
2.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八点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统筹推进。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定期研究学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4.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学校发展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融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工作任务,着力推进监督考核和落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5.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委全委会、常委会首要议事内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年度任务和责任分解,并召开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6.定期听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听取党务工作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各单位(部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7.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牢牢把握办学方向,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大学,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8.切实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9.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委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研究,狠抓贯彻落实。
10.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11.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教书育人全过程。
12.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保密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1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切实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内容的学习。
14.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深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发挥其在管党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
15.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决策事项先调研论证,实行两咨询、三评估(技术咨询、法律咨询,和谐指数评估、稳定指数评估、廉政指数评估),并将决策同步跟进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人。
16.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党建例会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7.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等规章制度。
18.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
19.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将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学校重点工作规划,坚持思想引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2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辽宁省委十项规定、大连市委具体规定精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出席会议庆典、出国(境)等管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
22.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密切联系服务师生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受理师生信访举报,及时解决损害师生利益问题,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推诿扯皮、与普通教师争利等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2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检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对党委常委、党委委员,纪委、党务工作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2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基本建设、采购招标、后勤修缮、教学运行、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录取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2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7.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的规范运行、阳光运行,坚持对非涉国家秘密事项公开决策过程、决策执行、决策结果,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8.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学校校内巡察制度,对学校各单位(部门)定期进行巡察,及时分析研究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并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2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情形,追究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30.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1.领导和支持学校纪委工作,定期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及时研究学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请示并作出决定,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32.加强对纪委纪律检查的领导,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及时听取纪律检查情况汇报并作出决定,支持和保障纪委依纪依法开展纪律检查。
33.严格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和有关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监督检查范围。
34.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切实将从严治党贯穿于群团工作中。
35.加强和改进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臵,定期研究统战工作,广交深交各界朋友,筑牢统战事业的坚强基石。
36.严格履行报告责任。每年年初向国家民委党组、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地方党委报告学校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及时就重大问题请示报告。
二、党委监督责任清单
1.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纪委全会首要议事内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将中央和上级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4.准确研判形势,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向学校党委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议。
5.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师德师风和岗位廉洁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筑牢思想道德和党规党纪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6.指导和督促各单位(部门)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
7.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制度治党,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努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9.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0.切实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11.加强对选人用人、招生考试、基建修膳、采购招标、财务管理、教学科研经费、校属企业、国有资产、学术诚信、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权力正确规范行使。
12.坚持和完善学校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有关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事项。
13.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14.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辽宁省委十项规定、大连市委具体规定情况的监督,抓住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5.协助党委开展校内巡察工作,对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1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察。对学校各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的监管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7.认真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控告、检举、申诉。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臵,早发现早报告,对群众反映突出、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
18.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
20.配合学校党委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存在“四风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21.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每办结一起典型案件后,既要撰写案件调查报告,也要提交案件分析报告,深入剖析原因,查找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
22.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臵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23.加强校纪委监察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聘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日常管理与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
24.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及时督促下级党组织予以纠正。
25.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6.按规定向学校党委及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和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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