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路机租赁合同样本
压路机租赁合同样本
压路机租赁合同 篇1
租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YZ14压路机一台,乙方自愿将自有压路机租给甲方使用,有关租赁的具体事项,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定:
一、租用方式:
月租,每月租金壹万贰千元整。(12000元人民币)
二、月租金内乙方承担的责任;
1机操师工资由乙方负责;
2除柴油以外的各种油品由乙方负责;
3挖机的一切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挖机的正常工作时间,不影响甲方施工为原则。
三、租用方应负责以下事项:
1免费提供机操师的食宿;
2按协定时间和相关条款及时支付租金;
3每月安排两天时间作为压路机的维修工时。
四、租金支付方式及进出场费用约定:
1 租金支付:每满一月,每月15日达到合同预定条件后每月结清款项。
2进出场费:甲方补助乙方进场费人民币500元,其余由乙方负责一切费用及安全负责。
五、机操师必须服从甲方调动和指挥,全力工作。
六、压路机每天停放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停放,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甲方因施工需要时,压路机经过蔡官镇油路段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如压路机发生机械事故不能工作,超出正常维修时间而影响甲方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若甲方不能在协定时间内支付租金超过一周时,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停机的'时间由甲方负责。
十、机操师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压路机操作规程,若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责任。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日生效。至甲方停止使用,租金付清自然失效。
十二、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双方另行协商修订。
十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压路机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延安市新区北区府前二路市政工程,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租赁乙方的压路机用于道路填方及管网回填压实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机械所有权
本合同所租压路机所有权归属乙方,合同期内甲方只享有使用权,不得对所租压路机进行抵押或转租,否则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费用与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压路机租赁费用元整/月(元/月)。
(1)租期不足整月,租赁费用按整月计算;租期超过一个月后,不足整月,按元/当月天数×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2)因压路机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及司机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乙方职责),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后,租赁费用按元/当月天数×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压路机进场费用元整(元)。以上费用乙方不承担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的规费。
2、压路机租赁费用压月支付,即第三个月初支付第一个月的租赁费用,以此类推;租赁期结束,甲方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清租赁费用;乙方压路机进场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进场费用。
三、甲方职责
1、提供所租赁机械燃油,司机食宿。
2、合同期间机械的看护。
3、协助乙方维修或保养机械。
四、乙方职责
1、机械司机施工期间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排、调遣,不得顶撞、辱骂、殴打甲方机械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节扣除乙方机械租赁费用并清除出场。
2、机械司机应按照机械操作规程作业并服从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因机械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机械损坏或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五、安全
若施工中发生地震、塌陷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配合处理,保险理赔以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工作时间
1、机械每月工作时间按280小时计算,不足280小时按月支付费用,超出280小时,累计10小时按一天计算。
2、机械因保养、故障维修超过48小时后,超出时间不计租赁费。
七、劳动仲裁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双方约定在延安市宝塔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或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诉讼。
八、特别声明
以下事件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废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全部机械租赁费用,如果产生法律制裁,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机械操作及有关人员偷卖机械燃油;
2、未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乙方私自为他人提供机械服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解除机械租赁合同并支付全部机械租赁费用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压路机租赁合同 篇3
租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YZ14压路机一台,乙方自愿将自有压路机租给甲方使用,有关租赁的具体事项,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定:
一.租用方式:月租,每月租金壹万贰千元整。(12000元人民币)
二.月租金内乙方承担的责任;
1.机操师工资由乙方负责;
2.除柴油以外的各种油品由乙方负责;
3.挖机的一切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挖机的正常工作时间,不影响甲方施工为原则。
三.租用方应负责以下事项:
1.免费提供机操师的食宿;
2.按协定时间和相关条款及时支付租金;
3.每月安排两天时间作为压路机的维修工时。
四.租金支付方式及进出场费用约定:
1.租金支付:每满一月,每月15日达到合同预定条件后每月结清款项。
2.进出场费:甲方补助乙方进场费人民币500元,其余由乙方负责一切费用及安全负责。
五.机操师必须服从甲方调动和指挥,全力工作。
六.压路机每天停放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停放,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甲方因施工需要时,压路机经过蔡官镇油路段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如压路机发生机械事故不能工作,超出正常维修时间而影响甲方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若甲方不能在协定时间内支付租金超过一周时,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停机的时间由甲方负责。
十.机操师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压路机操作规程,若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责任。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日生效。至甲方停止使用,租金付清自然失效。
十二.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双方另行协商修订。
十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压路机租赁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甲方承建延安市新区北区府前二路市政工程,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租赁乙方的压路机用于道路填方及管网回填压实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机械所有权
本合同所租压路机所有权归属乙方,合同期内甲方只享有使用权,不得对所租压路机进行抵押或转租,否则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费用与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压路机租赁费用 元整/月( 元/月)。
(1)租期不足整月,租赁费用按整月计算;租期超过一个月后,不足整月,按 元/当月天数×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2)因压路机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及司机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乙方职责),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后,租赁费用按 元/当月天数×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压路机进场费用 元整( 元)。以上费用乙方不承担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的规费。
2、压路机租赁费用压月支付,即第三个月初支付第一个月的租赁费用,以此类推;租赁期结束,甲方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清租赁费用;乙方压路机进场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进场费用。
三、甲方职责
1、提供所租赁机械燃油,司机食宿。
2、合同期间机械的看护。
3、协助乙方维修或保养机械。
四、乙方职责
1、机械司机施工期间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排、调遣,不得顶撞、辱骂、殴打甲方机械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节扣除乙方机械租赁费用并清除出场。
2、机械司机应按照机械操作规程作业并服从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因机械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机械损坏或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五、安全
若施工中发生地震、塌陷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配合处理,保险理赔以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工作时间
1、机械每月工作时间按280小时计算,不足280小时按月支付费用,超出280小时,累计10小时按一天计算。
2、机械因保养、故障维修超过48小时后,超出时间不计租赁费。
七、劳动仲裁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双方约定在延安市宝塔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或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诉讼。
八、特别声明
以下事件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废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全部机械租赁费用,如果产生法律制裁,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机械操作及有关人员偷卖机械燃油;
2、未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乙方私自为他人提供机械服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解除机械租赁合同并支付全部机械租赁费用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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