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XXXX学校 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在促进移动学习的同时,也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新的挑战。要把学校作为信息管理的一片净土,堵疏结合、直面差异、分类施策,切实加强手机规范管理,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还学校安静的读书氛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一、 禁止学生(包括寄宿生)带智能(具有上网功能的)手机入校。学生一旦在校园内使用智能手机,看到的老师(包括保安)都可依照本规定进行提醒,甚至依程序(出具罚没单)进行没收,并将没收的手机上缴到年段或综治科、德育处。 二、 如有特殊需要必须携带手机(只能是非智能)进校,需要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班级或生管统一保管,放至班级及宿舍手机保管点统一保管。 三、 非智能手机要在规定范围和规定时间内使用。若带非智能手机到校,在教学时段(上学到放学、晚自习与考试期间等),教学区域内(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教与学区域)严禁使用。 四、 对在校内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者的处理。学生在校内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的,手机暂时由老师依程序(出具暂扣单)收缴,由各年段(生管)手机保管责任人保管,特殊情况下可交到综治科或德育处保管,一学期后,表现良好的可由家长申请领回手机。 (一)
第一次违规:在年段通报批评,违规学生所在班级的当期“文明班级”评分中,每人次扣5分;
(二)
第二次违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学生所在班级的当期“文明班级”评分中,每人次扣10分,并予以综合素质降级处理;
(三)
第三次违规:给予记过或以上的处分,违规学生所在班级的当期“文明班级”评分中,每人次扣20分。
五、 对违规学生予以综合素质不合格处理。 六、 寄宿生在自习功能室禁止使用手机,午休时间及晚上熄灯后宿舍区均不得使用手机,违规学生除按照上述第四条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外,还得另行给予纪律处分: (一)
第一次违规:留宿察看;
(二)
第二次违规:暂停寄宿资格,走读一周;
(三)
第三次违规:予以退宿处理,且不再接受其住宿申请。 七、 将手机借给他人使用的,借手机的学生和使用手机的学生同等处理。 八、 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取消本学年所有评优评先和各类推荐资格。 九、 为充分落实管理人性化,在学校教学楼、寄宿生楼、学校传达室等区域,设立免费公用电话,以方便学生必要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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