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9篇
篇一: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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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 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 责任,根据"茂县教育系统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和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 帜、关乎道路、关乎政治平安。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稳固 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稳固全党全国各族 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根底,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住建 事业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 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 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 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 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支局部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 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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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围 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立的重要容,列 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严密结合, 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党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 长,支委成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党办室,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委员兼任。
第二章党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 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向,守政治向, 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 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 致。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 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 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展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 识形态平安。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 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 立性意见。定期在党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 明确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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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 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表达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维护意识形态平安,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 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催 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中心 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 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 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及思 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 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认中 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 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 要依法肃处理。
第三章监视考核 第十四条局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 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 检查考核局属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 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 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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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 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 重要容,承受监视和评议。
第十六条每年年底前,局党委要组织进展一次专题督查,将 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局纪委 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视检查围。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展 问责。问责情况,报局党委、局纪委备案。
第十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 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 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 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围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 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围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出现重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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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管辖围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 认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重影响 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重后果的。
第十九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 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重的,进展调 整处理。
第二十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 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 节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 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 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 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 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 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 干部个人责任。
第二十二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 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不得提拔;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不得重新担任 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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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两年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 的规定执行。
篇二: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总结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总结
为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做好网络安全报告的工作,根据中央网信办、省委网信办、市网信办《关于印发(2019年度网络安全工作报指南)的通知》精神,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我局认真开展了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工作和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我局按要求制定了以下报告。
会议强调,统计网络安全至关重要,要把网络安全建设列入到安全议事日程,加大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注重网络安全建设,配齐相关网络安全设备,提升统计网络安全防御能力,营造安全、可靠高效的网络环境,确保各项统计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成立网络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夯实责任。制定相关网络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对网络设备、网络安全管理、网络维护责任等各方面都做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强化网络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有关网络知识,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确保网络安全。
二、加强网络边界管理。
要细化防火墙安全策略,关闭不必要的应用、服务和端口,对需要开放的远程服务采用白名单方式进行访问控制。利用杀毒软件和安全客户端进行极端及病毒查杀,强化Ip地址与U盘使用管理,开展计算机弱口令自查工作,继续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御和监测准入制度,从根本上降低安全风险。定期对服务器、操作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隐患排查,建立针对性的主动防护体系。
三、全面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完成所有在线系统的定级、备案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后续定级测评、整改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修订应急预案,组建以技术人员为骨干、重要系统管理员参加的应急支援技术队伍,加强部门间协作,做好应急演练,将安全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加强技术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认真开展网络信息(数据)安全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学习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法律和相关保密规定、法规、操作方法。明确涉密系统严禁与外网链接,严禁在非涉密网络上传输涉密信息,严禁使用非专业的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系统上拷贝文件。要求所有的网络接入终端及时更新补丁,定期查杀木马病毒,确保无安全漏洞、无木马病毒感染
五、加强软硬件建设,防患于未然。
做到软、硬件建设结合,硬件上下功夫,软件上重管理,在做好局网络安全日常管理的同时,定期检查网络节点,定时进行漏洞扫描,落实网络安全区域边界的访问措施和策略。同时,加强纵横向沟通,在敏感时期和日常维护中对上积极做好网络与网络信息安全情况汇报,对下经常性开展网络监测指导,与网信办加强网络技术业务联系,对危害计算机存在的因素做到早提醒、早防范、早部署、形成网络信息安全的良好工作环境。
下一步,我局还将继续加大对网络安全系统的重视,同时督促网络服务商做好线路检查、维修工作,以防控结合,预防为先的工作思路出发,提高我局部门网络信息安全能力,强化政府工作人员在网络化办公过程中的信息安全意识,确保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局网络信息安全,确保统计工作的安全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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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 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 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 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 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委力量,推动发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 义。
第三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 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 任。党组(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 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 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 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 党组(总支、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 (总支、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 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 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各级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 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 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发改委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 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兼任。
第二章 党组(总支、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 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 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 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 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委党组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报 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 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重 点职能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 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 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
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 别力。
第十一条 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 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 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 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 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 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 委党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 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 核委属党组(总支、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 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 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站络意识形态 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四条 委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 工作。各级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 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 每年年底前,委党组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 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 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
查范围。
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组(总 支、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 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 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总支、支部) 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 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 。
篇四: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
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 XX 县 XX 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 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 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 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 XX 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 意义。
第三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 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 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 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带头批评错误 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 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 分管党建工作局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 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 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局党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 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 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局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领导小组,党委书记 XX 任组长,党委副书记 XXX 任副组长,XX、XXX、X 为成员。
第二章 党委主要责任
第八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 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 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辩析思想领域的 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 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 形态安全。局党委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 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 性意见。
第十条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 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 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 检查下级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 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 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 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的报 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
第十二条 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 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 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及 时上报,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法严 肃查处。
第三章 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 局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 度。重点检查考核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 织领导,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 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 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第十四条 局属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 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 活会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 每年年底前,局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以上专题督 查,并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局党风廉政室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 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 干部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 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总)支部书记 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 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五)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 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
(六)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 意识形态重大重问题处理流程 (一)党风廉政室接受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举报和局属各 支部上报问题;
(二)党风廉政室对问题进行整理后报告局意识形态分析研 判领导小组;
(三)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领导小组组织调查、核实,形成 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四)提交局党委会议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 各党(总)支部书记有上述所列情况,情节较轻 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 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受到责任追究党(总)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取 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个月内 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 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 内不得提拔。
篇五: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
意识形态工作
制度 汇编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
一、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二、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三、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四、 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五、 新闻发布会制度 六、 新闻宣传审查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
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1. 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密切配合 县委宣
传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2.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 思想文
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 社会舆情、思 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
3. 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 性分
析研判,对待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 判。
4. 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 制,推
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 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 各类意
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 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
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 中国 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 论,必须敢抓 敢管。
3. 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 事件时,
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 处置。
4. 党工委要对各村(社区)各科室加强思想文化管理指导, 对其由
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务号、网站、 报纸、刊物等 各类媒体,要向街道党工委报备。自觉接受街 道党工委对媒体的统 一管理制度。
5. 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街道内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 主义核
心价值观全过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 理;加强对外文 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 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
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 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
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 动健康
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 国务院发布的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公安部发布的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 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
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
二、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
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 安全保
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 确专门的网络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 于影响
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 他上级网络的
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
四、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 毒防控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
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 传播、复制
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 及时升级操作系统
和防病毒软件。
五、 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 和设
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 账号口令泄
露。
六、 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
要敢抓敢管、
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
理。
七、 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 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2、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数据和应用程序;
3、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
加的;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
4、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
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八、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
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 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 家统一
的;
3 x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 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
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 播规律, 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 支持街道工作的 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街道热点问题, 各科室应配合党政办, 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 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全 街道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 面引导。
1. 党政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街道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 协调媒
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 访申请。
2. 新闻媒体申请采访街道领导或向街道领导约稿,由党政 办根据新
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街道领导本 人同意后,安排 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党政办审核并报被 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3. 新闻媒体申请街道内有关科室,由党政办将新闻单位的采 访要求
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街道领导同意后, 安排采访事宜。
4. 各科室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 实被采
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 确实无法安排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
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馈党政办,以便党政办 与媒体沟通,调整采 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 媒体的采访。
5. 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街道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
题,相关科室应根据街道安排,主动协助党政办配合媒体的 采访需 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 刊播不准确的 信息,误导群众。
篇六: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 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 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有关精神,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 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 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 础,对凝聚全委力量,推动发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 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 主体责任。
党组(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 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 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 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 党组(总支、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 助党组(总支、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 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
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各级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
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 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 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发改委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委党 组书记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兼 任。
第二章 党组(总支、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 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 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 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 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 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委党组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及时向上级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 建设性意见。
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 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 单位重点职能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 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 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 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 鉴别力。
第十一条 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 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 意识形态主导权。
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 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 敢管、敢于亮剑。
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 监督考核 第十四条 委党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 中。
重点检查考核委属党组(总支、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 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 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 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五条 委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 识形态工作。
各级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 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 每年年底前,委党组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 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 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 部进行问责。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 组(总支、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 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总支、支 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 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 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
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 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 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 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条 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 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 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 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 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 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 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 干部个人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 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 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 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 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
执行。
篇七: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
篇八: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
篇九: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
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营业厅电视屏播放宣传短片印制宣传折页并在醒目位置摆放结合关键时点开展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等宣传活动通过送安全下乡送知识入社送网银进企送服务到户将精神文明创建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打造服务标杆
“四个突出”加强意识形态管理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农发行惠安县支行始终坚持以 坚定的政治自觉、开阔的工作思路、有力的行动措施全面铺开意识形态工作局面,将意识形态工作经常化常态化。
突出目标引领,牢牢把握“责任制”。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该行自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 制、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业务经营管理全过程,纳入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定期召开支委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听取各部室工作情况汇报。二是领导班子带头,层层落实责任。
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一把手”亲抓意识形态安全,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成立专项领导 小组,建立起“个人-主管-分管领导-行长”汇报反馈机制,不断完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挂 钩考察考评,增强思想意识。印发部室及员工绩效考评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量化,纳入考评内容;严格落实党员 积分考核,建立《月度工作质效考核表》等,将意识形态管理落在日常;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作为干部培养 考察的第一标准。
突出理论武装,大力开展“思政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及时制定学习计划,将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革命传统、 知识技能等纳入学习范围,把稳导向;坚持学习首议题,深入推进“四爱”教育,通过知识竞赛、观看红色影片等积极引 导全体员工自觉做到爱党爱国爱农爱岗;充分发挥“线上”教育作用,引导全体员工自觉通过农发行e学院、闽农发e学 堂、智慧党建等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同时借助微信群第一时间转发党政知识、政策动态等,便于员工及时跟进学习。二 是深化传播普及。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营业厅电视屏播放宣传短 片,印制宣传折页并在醒目位置摆放,结合关键时点开展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等宣传活动,通过送“安全”下乡,送“知 识”入社、送“网银”进企,送“服务”到户,将精神文明创建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打造服务标杆。
突出形象宣传,全面铺设“阵地圈”。一是加强文化文艺阵地管理。在科学规划、改善功能布局的前提下,对二楼办公场 所及会议室进行改造,以工团阵地建设为指引打造温馨和谐的阅读书吧;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员工实践行动为依托 建设“一线特色文化廊”,突显特色,优化氛围。二是加强网络宣传平台管理。认真落实上级行相关要求,做好自查排查 工作,坚决杜绝违规开设微信公众号;加强微信群管理,坚决杜绝任何员工发布错误等不利于意识形态建设的言论;将 保密工作与信息宣传工作相融合,认真履行信息发布审查手续,严格把关,避免越线越矩。三是加强声誉风险管理。立 足实际制定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针对声誉风险事件制定应对措施;建立《每日舆情监测台账》,分管领导落实管理 监督复核责任;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部室及员工绩效考评范畴,提高员工思想重视度;在日常工作中,旗帜鲜明反对和 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坚决维护农发行良好形象。
突出素质能力,锤炼打造“主力军”。一是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干部队伍。设立宣传委员,将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强化落实;
选任综合素质较为全面的员工为综合通讯员、各部室兼职通讯员,及时归纳总结相关工作亮点经验,加强宣传;积极组 织参加文秘培训班,着力提升通讯员的专业水平;建立“3+1”工作机制,引导全体员工多向上级行、兄弟行、外部单位 学习,加强部室之间的沟通交流,学会把握“宣传点”,加强写作锻炼,提升文书能力,为宣传工作储备更加丰实的人力 资源。二是落实员工思想关怀工作。切实落实“五必谈”“五必访”工作,深入开展“关爱工程”,坚持员工生日慰问、员工及 家属生病住院慰问等,传递组织的温暖;全覆盖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将员工的思想行为动态时刻掌握在一线;以三 个“知道”、一个“跟上”为主要内容,即知道在干什么,知道在想什么,知道需要什么,全面帮扶跟上,利用谈心谈话、员 工思想动态分析、“心声”座谈会、开设意见箱等形式,抓实员工廉政风险、安全保卫、内控合规等教育,把着力点放在 统一思想、凝聚人心、体现人文关怀上来。(文/林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