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排课、调课、停课、代课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排课、调课、停课、代课制度,供大家参考。
大学排课、调课、停课、代课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现对排课、调课、停课、代课做如下规定。
一、排课 1.排课的界定:排课,即课程编排,是指学院为了正常进行教学工作,对课程、教师、班级及学院教学资源合理安排,制定课程表的行为。
2.排课的原则:
(1)排课是教学运行管理的中心环节,应严格遵循教学规律,以教学计划为依据,本着有利于学生学习,有利于教学效果,有利于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的原则进行课程表的编排。
(2)任课教师应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无条件地服从教学工作安排,服从调度。
(3)原则上以 2 课时为一排课单元,下午可以 3 课时为一排课单元,不允许 4 节课连排。理论与实践教学环节相结合的一体化课程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4)原则上按自然班实施教学。如需合班、分班上课的须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经教务处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5)教师上课需使用机房或实训室,必须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学时数使用,否则不予安排。
(6)原则上每学期教师授课不得多于 3 门课程,且周课时量不能超过 20 节。
3.排课:
(1)每学期第 12 周,各系部根据各专业各班级的教学计划进行预编排课表,落实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如有变更,须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经系部主任签字同意,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系部于学期结束前一周认真核对编排的课表,避免出现错排和漏排现象,经系部主任确认准确无误后,送教务处复核、汇总、备案。
(4)各系部编排好的课程表在学期结束前,下发“任课教师教学任务书”至有关任课教师,以确保新学期的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课程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动。未履行手续私自调整课程表的,一经查出,按相应教学事故处理。
二、调课 1.调课的界定:更改课表规定的上课时间、地点,或变动课表上某门课程的教学时数,或临时安排课表中没有的其他课程。
2.调课事由:
(1)学院安排的重大活动或国家法定节假日。
(2)任课教师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调课。
(3)任课教师因突发事件无法上课。
3.调课的办理流程:
(1)由任课教师填写调课申请单;授课所在系部主任签署意见,送交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
(2)系部要做好调课记录,包括教师姓名、所在系部、调课时间、调课原因、调课次数等。
(3)调课手续须提前至少 24 小时办理,以便系部教学秘书及时将调课信息通知辅导员,辅导员通知到学生。
经学院研究决定的调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处理。
原则上,任课教师每学期申请调课的学时在 6 学时以内(含 6 学时)。个人未按规定擅自调课,按相应教学事故处理。
三、停课 1.停课的界定:临时性停开课表中安排的课程或者停止原定的全部或部分课程教学,不予补课。
2.停课事由:
(1)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学院临时性安排的重大活动。
(2)由学院研究决定的停止原定开设课程的全部或部分课程教学。
凡是遇停课的课程,一般不予补课。
四、代课 1.代课的界定:任课教师因故需要找人代课。
2.允许代课教师的条件: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代课教师应具备上课资格,能胜任该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3.代课办理流程:
任课教师本人申请,申请人及代课人双方签字,系部主任审批签字,教务处审核,并下达代课通知单。
4.未办手续或未经批准私自请人代课,任课教师和代课教师均按相应教学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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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班级组织的非教学活动,一律不允许调课、停课。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