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清廉建设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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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 XX 建设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关于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意见》(X〔2022〕X 号)《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廉 XX 建设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2022〕X 号)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清廉新乡建设提质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捷、高效、共享、优质为方向,一体深化简政放权、放管接合、优化服务改革,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让权力运行和政府行为越发规矩透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越发方便快捷,让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越发蓬勃迸发,为高质高效推进清廉新乡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2 年,构建形成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政务服务大厅,投资建设等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矩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到 2025 年,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监管精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 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和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清廉政府提质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创造力 1.。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编制发布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备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推行“清单之外无审批”。统筹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矩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行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持续提升办事指南的准确性、详实性和易用性。(责任单位:市政务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推广企业投资项目许诺制改革,深入推进新乡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许诺制改革实施办法,关于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和许诺审批事项,有关部门要细化服务标准、许诺内容等,建立“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导致、企业信用许诺、监管有效约束”的工作机制。以开发区为重点,鼓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和发展方向,在完成土地收储基础上,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并且具备项目开工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实行“标准地”出让。“标准地”项目实现“全许诺、拿地即开工”。依照法定程序加 快取消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环节,实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许诺制和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制、勘察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同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全面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推动“照后减证”、简化审批,助力企业“快入准营”,构建宽进严管治理体系。依照上级部门部署,加快落实“多证合一”改革,将“证照分离”改革中由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进一步纳入“多证合一”范围,不断优化完备“多证合一”业务流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深化县域经济“三项改革”。深入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管委会+公司”“三化三制”改革,强化管委会经济发展主责主业,有序剥离社会管理职能,大举引进专业人才、孕育专业团队,提升开发区专业化运营水平。深化“放权赋能”后续改革,加强关于下放审批事项办理的业务指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开展放权赋能改革评估,关于放权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越发规矩、财力分布相关于均衡、基层保证越发有力”的市与区财政体制,不断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证能力。(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编办、市发改委、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监管方式,“管”出公平和质量 5.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一使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完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关于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推进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不断完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加快推进监管业务系统接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持续增强掌上监管系统“豫正管”功能,推动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切实贯彻落实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要求。建设完备市场监管大数据分析模块,充分应用非现场、物联感知、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手段,构建智能化风险预警模型,实现风险信息自动发现、同步推送、智能提醒、即时处治。(责任单位:市政务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
严格重点领域监管。关于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依照“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加强关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建立重点监管 市场主体名录,完备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检查档案,规矩重点监管程序,加强和规矩监管执法,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开展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突出震慑警示作用,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深化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许诺制度,鼓励市场主体向社会作出信用许诺,依托政府网站、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将信用许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判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关于监管关于象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信用关联率和抽查检查精准性。规矩开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工作,完备失信惩戒运行和反馈机制,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修复方式和程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务服务,“服”出便利和实惠 9. 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矩化水平。制定市县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将负面清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办理,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加快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矩化建设,深化政务服务窗口改革,推进智能化改造和升级,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责任单位:市政务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深化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推行“平台之外无审批”,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筹网上办事入口,完备网上办事指引,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推动数据共享、证照互认,健全政务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实现更多事项全程网办、好办易办。推动市本级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向“豫事办”新乡分厅汇聚,实现教育、公安、社会保证、民政、卫生健康、税务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场景“应上尽上”“掌上可办”。推广“数字适老”,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的数字化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依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的要求,分批梳理发布“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完备“一件事”联办平台,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集成化办理、套餐式服务。2022 年底前,完成国务院基础清单中的任务,上线 50 个以上事项。2023 年底前,市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内的事项全部上线。2025 年底前,“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责任单位:市政务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进企业开办极简办理。推行“企业开办+N 项服务”,推动将企业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 等事项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行集成办理。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提供全类型市场主体、全市区域范围、全业务流程的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服务。推进经营范围规矩化登记改革,完备经营范围自主勾选流程,将经营范围数据实时、自动、精准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实现登记注册、审批许可、部门监管无缝衔接。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实现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全程“零见面、零跑动、零干预、零收费”。扩大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 45 天压缩为 20 天,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全面推行“免证可办”。加快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归集共享应用以及跨地区、跨层级互通互认,强化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支撑,以生育登记、就业创业、社会保证卡申领、不动产登记等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工程建设等企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实现电子证件“应制尽制”,推进群众和企业办事“证照、材料可免尽免”。(责任单位:市政务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深化“跨省通办”“全省通办”。落实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要求,加强“跨省通办”支撑能力建设,完备配套制度和业务规程,推动更多办理频次高、需求大的政务服务事项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省通办”。优化“全省通办”窗口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各部门业务审批系统与省统一 受理平台关于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接尽接,同一事项异地可办、“全豫通办”。(责任单位:市政务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全面推行“有诉即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且,实现全市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个号码”关于外、“7×24 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建立企业和群众诉求集中受理、分类处治、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即时反馈、强力督办的闭环工作机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立“有诉即办”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即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进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务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生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6. 维持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凡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矩、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矩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必审。着力查处行业垄断行为,重点查处供水、供电、供热等公用行业垄断协议和乱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维持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深化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敦促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履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向社会作出的许诺和会议纪要批复文件许诺事项,严禁以政府换届、机构改革、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新官不理旧账”,提高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持续开展政务诚信监测,即时处治政府失信问题和舆情。(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畅通审判执行立案通道,严格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关于于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做到当日立案、当日审核,将立案平均用时保持在 1 天以内。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建立“全市通办、随时可办、在线能办、少跑快跑”的全域诉讼服务体系。健全完备企业送达信息数据共享和告知许诺机制,提高电子送达率至 65%以上。推进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全市法院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实现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 90%以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30%以上。全面压缩案件审理周期。商事案件原则上一次开庭、当庭审判、即时送达,确需延长审限的,须经院长审批,确保一审买卖合同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保持在 50 天以内,二审控制在 40天以内,上诉移转用时控制在 26 天以内,解决商业纠纷总平均用时压缩至 150 天以内。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公开金融纠纷调节中心维权渠道联系方式及工作流程,建立金融纠纷案件调节考核细则。提升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节室实体化运行水 平,持续深化法院与工商联诉调机制关于接,完备商事纠纷调节工作考核细则。加强案件诉前、诉中实质性化解力度,坚持调判接合,注重经过商事审判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达成调节协议,案件调节率提升至 27%以上。加大执行力度。建立商事案件快执机制,强化立审执协调,加大诉前、诉中财产保全工作力度,推动企业胜诉权益高效兑现。提高两级法院执行整体效能,将涉企商事案件首次执行平均用时压缩到 70 天以内。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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