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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定位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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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定位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和建议崔晓飞(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甘肃 嘉峪关 735100)摘 要:现如今,我国是21世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加强,对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有企业在改革不断深化,转型升级不断加快的过程中,生产经营环节不断增多,面临的廉政风险也更为复杂,这些风险和问题对惩治和预防腐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形势下、新环境下,国企纪委如何履行好党赋予的监督责任,如何深化“三转”,聚焦主业,抓好作风建设,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利的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是国有企业基层单位在纪检监察工作上需要不断思考、不断探索和不断改进的地方。关键词: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具体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必须要自觉做到在其位、强其能、担其责、精其技,以一往无前、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内部监督力量,构建业务监督、只能监督和执纪监督并重的“大监督”体系,凝聚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二)聚焦主责主业,为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是针对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立的专门监督机构,其职能主要是督促企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查企业领导决策是否正确;督促正确制定和有效组织实施企业生产经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是为企业健康、和谐、高效、快速、有序地发展和实现各项生产经营管理目标保驾护航的。国有企业需要在一个有序稳定的环境中发展。腐败是党的肌体的“毒瘤”,也是阻碍国企发展的“绊脚石”。一个企业腐败问题频发,无疑会导致职工情绪和企业生产经营的不稳定,进而引发激化矛盾,阻碍企业生存发展。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才能保证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尽可能地减少和降低各方面风险和矛盾。只有不遗余力地清除腐败“毒瘤”,清除腐败“土壤”,才能保证企业的经营管理秩序免遭破坏,不断巩固国有企业的发展根基,有效维护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影响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因素有很多,除加强自身主营业务外,还应当注重政治生态建设和廉政风险回避。对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必须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好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同时要不断创新监督监察工作方式,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政治统领和权力制约,确保国有企业的良性运转与健康发展。一、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分析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更加显著。首先,新时期的政治工作更加重视群众的意见发表,因为群众的意见具有真实性和客观性,能够督促企业改进政治工作;其次,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利于适应新时代的新环境和新的事物;再次,企业在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中更具有主动性,从被动接受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到主动了解和寻找存在的问题;最后,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具有内外结合的特点,即内部的思想指导和外部的制度建设。二、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和建议(一)完善组织机构设置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必须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在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时,如果只是一味建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是不够的,还必须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创新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体制。建立党委、纪委更加有效的协同沟通机制,通过定期向党委汇报纪检监督工作、案件查处情况,以及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研究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和重大事项,使纪委从事后监督专项转向全过程监督,以此确保纪检监督关口前移。二是定岗定责。新形势下企业应深化“三转”,找准职责定位,应将相关职能部门推到“一线”,而纪检监察部门退到“二线”,全面监督职能部门履职状况,还应对企业的业务管理决策、招投标现场等环节进行监督,转变思想观念,全面履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职能。同时还要求基层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督促各级党委以及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三是增进各组织机构的协作。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可以通过建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增进各组织机构的协作,理顺和巩固内部分工合作关系,有效整合公司(三)结合企业实际,改进工作方式,通过靶向发力开展精准监督纪检监察工作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结合所在企业实际情况,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对选人用人、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生产经营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的决策过程做好监督,通过规范的管理降低廉洁风险。尤其是要紧紧盯住“关键少数”,这个关键少数,既包括企业班子成员,也包括重点岗位的干部和被列为监察对象的员工。班子成员是企业的领导核心,也是具有决策表决权力的人员,国有企业纪委纪既要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也要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在这方面基层国有作者简介:崔晓飞(1983— ),男,汉族,甘肃玉门人。主要研究方向:国有企业纪检监督、案件检查。52企业纪委尤其要重视和加强同级监督,摆正党内同志关系,经常性开展约谈,对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要一阵见血的指出来,确保谈话的严肃性,不能光要“面子”不要“里子”,只顾“一团和气”积攒了不正风气,通过约谈真正让班子成员对纪律心存敬畏,行有所戒。对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要纪委监督教育和支部监督教育相结合,日常以支部为主,纪委盯住重点人重点事不定期进行约谈,敲钟打鼓一块上,时常绷紧纪律的弦。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两结合,既要有针对共性问题的规定动作,也要有精准发力的“自选动作”,运用好专项监督这个利器,准确了解和把握风险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找准一个、吃透一个、整改一个,前移内控关口,细化监督措施,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建立形成责任分解、整改落实、检查监督、责任追究的完整体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措施,真正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功能。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领导干部和重点少数人员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通过惩戒惩治少数警醒警示大多数,努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需要转变思路首先,新时期的政治思想认识不能过于传统,需要党员和干部主动学习和转变思想认识,在工作中秉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其次,提高党员和一些领导干部对自身的要求,并且在工作中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思想认识;再次,群众、党员以及党内的部分领导干部对思想政治工作需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最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案件,并了解其具体产生的原因,从而深入有效解决内部矛盾。(五)对己,要涵养正气身处经济社会发展主战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无时无刻不在面对利益、人情、权力等重大考验,只有坚守公心、减少私欲,做到正人先正己,才能保持一身正气、无所畏惧。要坚持洁身自好、顶天立地,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时刻筑牢思想防线,不给“糖衣炮弹”一丝一毫的进攻机会,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约束好自己的言行,坚守住自己的底线,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还应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纪检监察组织需要提升纪检队伍的整体素质,主要从这四个方面出发:一是培养纪检人员的优良作风。基层国企纪检检察人员要始终坚守职责,不忘初心,发扬党员的光荣传统,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二是加强纪检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对纪检监察人员开展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三是强化纪检监察队伍的信念教育。在新形势环境下,强化信念教育必须要结合基层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创新方式方法,将信念教育和廉政教育结合在一起,可以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日常警示性谈话等方式,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信念教育,执行自律廉洁的作风,以身作则,从根本上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七)坚持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源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定期下访、定期接待群众上访,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引导职工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八)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执行到位首先,在政治工作的内容方式方面,积极探索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建设后备的人才力量的方式;其次,要创新监督方式,构建“大监督”体系,形成各部门上下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再次,推动纪委委员履职能力建设,协助公司纪委指导、监督联系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后,特别需要加强信访方式的宣传和教育,帮助大部分的群众了解信访工作的内容和作用,使其清楚信访方式应该如何正确使用。(九)要坚持学习强能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又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必须勤于学习、善于学习,通过学习不断补齐能力短板、克服本领恐慌,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督执纪“铁军”。要加强大政方针和党纪国法学习,坚持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在学懂弄通用好上下功夫。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全面掌握执纪监督领域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金融财经、法务信访、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基本常识,做到触类旁通、专兼结合。三、结语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要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把党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才能战胜一切困难和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支柱,尽管很多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在开展具体工作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国企姓党”,坚持以自我革命的勇气、自我净化的决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创造高效廉洁的经营环境,培养履职尽责的纪检队伍,就能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监察和纪律检查的工作职能,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努力构建企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参考文献:[1]严敏.关于强化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思考[J].法制博览,2019(36):241-242.[2]耿亚楠.如何落实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责任[J].现代国企研究,2017(06):263+265.[3]王东,闫晓飞.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思考[J].决策探索(下),2019(12):20-21.[4]于淼.如何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单位纪检监察管理工作[J].办公室业务,2019(24):21+27.[5]王炎良.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能力建设问题[J].管理观察,2019(11):25-26.[6]李晨光.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2):177.53

篇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定位

  

  浅谈纪检监察在国有企业中的职能和重要性

  浅谈纪检监察在国有企业中的职能和重要性

  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随着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正逐步向现代企业体制转化,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主体,企业活力不断增强。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更需要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这种监督职能。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功能。

  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监察部门虽然也是国有企业内部行使监督职能的部门,但是区别于监事会,是行政部门,在总经理的授权和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能为参与制订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制度并贯彻执行;根据确定的审计或监察对象,编制审计或监察计划与方案,按时完成审计监察任务;定期和不定期地向上级报告审计监察工作状况,提出完善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议;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公司所进行的审计。

  2、从企业实际情况来看,有的企业设立纪检监察部(室),行使纪检监察职能;有的企业设立纪检监察审计部,行使纪检监察和审计职能;有的企业由纪委书记分管纪委、监察、审计及对二级公司派出的监事会工作,实行“三位一体”的监督格局。一方面,国有资产缺乏天然的产权主体,必须通过层层委托代理授权经营者运营,经营者没有最原始的利益冲动,往往不能有效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需要有这么一股外在力量加以监督督促,维护政令畅通、改善公司管理。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包含控制职能,按照闭环管理的原则,整个管理要形成理念导入——组织推进——完善机制——考核评价——形成反馈的流程,实现良性循环,促使管理的不断提高。这就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综合监督部门去督察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合理。而这项职能是财务、规划、人力等专业职能部门不能承担的。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要性。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巩固党在企业中的执政地位。企业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企业职工群众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反腐败的伟大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果,也充分证明和彰显了我们党和国家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能不能得到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反腐败工作能不能得到有效开展,取决于企业党委、企业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和工作的质量。如果企业党委、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不能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认真贯彻执行,不

  浅谈纪检监察在国有企业中的职能和重要性

  能有效地领导和组织协调企业的反腐败工作,必然会影响党的执政质量,动摇党的执政基础,这不是危言耸听。从这个层面上理解,做好新时期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不仅是重要,而且是极端重要。因此,我们有理由说,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所从事的工作是党的全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肩负的责任重大,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忠实履职。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刚正不阿、百折不挠、坚韧不拔、义无反顾。

  2、推进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和谐社会是一个重要的目标和美好的状态,和谐社会建设是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企业是整个社会的细胞,和谐企业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应有之义和重要组成部分。和谐企业意味着健康的劳资关系、必要的社会责任、安全的生产环境等。目前,全国各地正在组织推进的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构建的宣教“大格局”等,都正是和谐企业建设的一部分。作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要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企业的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来。

  3、中央企业肩负着重要的责任。中央企业是产业工人最集中的地方、是党凝聚阶级基础的重要阵地;中央企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国有企业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对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具有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中央企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社会责任,集中体现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找准自身的社会定位,发挥好本企业、本行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把企业的经营发展与社会总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以企业的发展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以企业的经营业绩促进社会财富的不断增长和社会总体福利水平的不断提高。因此说,中央企业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纪检监察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对党管安全责任履行的监督保证、对企业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等都是履行企业政治责任的体现;纪检监察组织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效能监察项目的开展、“小金库”的清理等都是履行企业经济责任的体现;纪检监察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的思想道德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守法诚信教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等都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篇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定位

  

  浅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

  作者:倪景旭

  来源:《决策与信息·中旬刊》2014年第05期

  【摘要】随着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正逐步向现代企业体制转化,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主体,企业活力不断增强。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更需要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这种监督职能。但是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遇到的诸多问题难以解决,直接妨碍着其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如何解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遇到的难点问题,强化其监督职能,成为当前国有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基本定位和主要功能

  (一)企业纪委的定位和职能

  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同时,党章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监察部门的定位和职能

  监察部门虽然也是国有企业内部行使监督职能的部门,但是区别于监事会,是行政部门,在总经理的授权和领导下开展工作。监察部门的法律地位问题,目前在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只能靠企业章程加以规定。其主要职能为参与制订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制度并贯彻执行;根据确定的审计或监察对象,编制审计或监察计划与方案,按时完成审计监察任务;定期和不定期地向上级报告审计监察工作状况,提出完善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议;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公司所进行的审计。

  从企业实际情况来看,有的企业设立纪检监察部(室),行使纪检监察职能;有的企业设立纪检监察审计部,行使纪检监察和审计职能;有的企业由纪委书记分管纪委、监察、审计及对二级公司派出的监事会工作,实行“三位一体”的监督格局。为什么要在执行层面设立监察部门?这是由于国有资产产权的“模糊属性”和企业管理要求所决定的。一方面,国有资产缺乏天然的产权主体,必须通过层层委托代理授权经营者运营,经营者没有最原始的利益冲动,往往不能有效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需要有这么一股外在力量加以监督督促,维护政令畅通、改善公司管理。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包含控制职能,按照闭环管理的原则,整个管理要形成理念导

  入——组织推进——完善机制——考核评价——形成反馈的流程,实现良性循环,促使管理的不断提高。这就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综合监督部门去督察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合理。而这项职能是财务、规划、人力等专业职能部门不能承担的。

  二、影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发挥的难点问题

  当前,影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难点问题主要有:

  一是纪监人员兼职影响纪监工作全面推进。从笔者并不全面的情况了解看,一些二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兼职问题普遍存在,这对纪监工作全面推进、深入开展有着一定影响。由于工作有主次之分,加之工作能力的差异,有的兼职人员因有其它事务缠身,对兼管工作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不一定面面俱到、完全履职,把所有工作做得十分完美、细致入微;因为是兼职,纪监工作也就成了附带工作、额外的任务,工作的认真度、责任心、工作质量等有可能存在打折的现象。

  二是纪监队伍整体素质有待全面提高。由于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质,对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专业知识要求较高。但现有的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少数从业者的理论功底、政治素养、业务水平、专业知识等跟不上新形势发展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

  三是纪监工作机制有待改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所处地位的偏低,集中反映在国企内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关系及其负责人的职级高低上。在企业中,纪委、监察室一般都是合署办公的一套机构。企业纪委侧重于对党纪的维护,既受本单位党委领导,同时又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即实行双重领导;而行政监察室更侧重于对国家法律、企业政纪的维护,它却只接受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领导,即是“单重领导”。并且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的调配及其职级上,一般都是由企业自己说了算。这样就决定了他们与其他职能部门一样,都是处于同一层次和地位的企业的内设机构和内部工作人员,在工作性质上与其它职能部门互相平行,不足以形成权威和威慑,他们不可能也难以做到始终都能参与企业的决策。

  四是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的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现行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的设置,没有从企业主要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个本质特征和需要去考虑,却有些类似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只强调执法执纪职能,并将这一职能同经济审计、合同审查等重要职能分离开来,设置成单一专职纪律检查和监察机构。这样的设置形式不尽合理,没有真正体现出“量需而行”,既导致其执法执纪缺乏技术基础,不能很好地运用必需的如查阅各种帐目、合同、档案等手段,工作势必会受到干扰影响,职责和功能难以发挥。这有悖于这个机构设置的初衷。

  五是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的权限不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及其权限作出界定,实际工作中它只能是参照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的相关权限执行,并

  不明确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这种权限。他们执法执纪的手段不多,措施不够有力,不足以具备独立依法行使职责并在职责范围内量纪定性、追究责任的能力。

  三、强化纪检监察的地位,发挥监督保障职能

  在国企改革中要强化纪检监察的地位,发挥监督保障职能,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升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的地位。强化双重领导体制,即从党内和行政法规上明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受企业党委和上一级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共同领导、且以上一级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为主。纪委主要负责人进入企业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明确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为企业党委副书记,主要职责是抓纪检监察工作。并规定企业纪委书记依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担任副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必须出(列)席企业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行政会议,参与研究企业的重要问题。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职级应不低于、甚至略高于企业其它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级。

  (二)改变国企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的设置形式。一是相关监督机构合署。将国企内职能相近、手段互补的纪委、监察室与审计室、法律顾问室等部门并为一体,成为新的纪检监察组织。实行相关机构合署办公,达到精简机构、减少扯皮、优势互补、增强整体功能、提高监督效率的效果。二是调整机构的员额编制。根据新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可按照一定的比例为其配备人员。他们既可兼职,也可以是专职。三是设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各基层单位及其党支部成员中选派、指定兼职纪检监察员。这样做可使上下之间疏通信息反馈渠道,形成监督检查网络。

  (三)赋予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必要的权限。从当前国有企业的实际出发,根据党章和参照《行政监察法》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权限,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除具备起码应有的监督权限外,还必须明确具备如下权限:一是必须具备一定的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对企业经营战略、干部任用、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有权进行检查,发现影响决策科学性或决策组织实施不力的违规违纪问题有权进行调查和有权提出建议,并及时向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或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使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防止

  (>>下转第62页)

  (>>上接第60页)

  决策失误或保证正确决策的有效实施。二是必须具备一定的、直接的党纪政纪处分权。即有权直接对违规违纪的中层干部及以下人员,最高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的处分权。具备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权,可以独立地管理控告和举报,独立地进行调查和审理,有效地维护法律和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遏止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处罚权,即对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取得非法所得的企业中层干部及以下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给予一定限度内的罚款、没收处罚,罚没的财物移交企业财务部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具备一定的经济处罚权,可以加强其权力和监督检查的手段,形成更为直接有效的威慑,使检查监督更加有效地进行。

  (四)健全法规制度,促进纪检监察建设法制化。从以下几个制度建设入手(1)党的民主集中制。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有效地实施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因个人专权,权力失去控制而必然导致的腐败行为。(2)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制度,坚持民主测评制度,将领导干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4)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代会依照《企业法》和《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赋予的权力,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多发挥作用。(5)党风廉政责任制。它是廉政反腐领导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融“责任、目标、监督、考核、追究”为一体,对责任人有一定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特别对企业党政“一把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五)是在改革创新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学习,勇于实践,与时俱进,奋发有为,改变那些已不适合时宜的观念,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展工作。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和相关方面知识的学习,做到懂经济、法律、科技、管理,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探索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精干、工作高效、有为有位的路子,使纪检监察部门成为锻炼培养人才的学习型组织,加快培训和吸纳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畅通企业纪检监察人员的进出和横向交流的渠道,实现年龄和知识结构的优化配置,为深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参考文献

  [1]闫宏勋.基于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6).[2]郝贵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应把握四个关系[J].中国监察,2010,(06).[3]单姝姮.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中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探究[J].经营管理者,2010,(06).[4]窦明初.国有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分析与对策[J].现代交际,2010,(04).

篇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定位

  

  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能的思考

  作者:高洪岩

  来源:《办公室业务·上半月》2020年第10期

  【摘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强化监督职能作用,提高监督整体效能是忠实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基本实践。依据党内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实际,对专责监督职责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对监督对象的范围进行了归纳,对监督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强化监督职能的工作重点,探讨了深化监督工作创新的具体举措,为更好履行监督专责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职能;监督工作

  监督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无论从党内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对纪委监委职责的定义,还是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实际需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抓早抓小

  “治未病”,都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企的关键所在,也是推动纪检监察与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深度融合的重中之重,对于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责的界定

  《党章》《监察法》等均对纪委监委的监督专责作出了明确界定。其中,《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基本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了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监委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监委的专责监督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范围

  《党章》规定:要经常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综上,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开展监督,监督的对象是党员、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监督的重点是监督对象是否廉洁从业、正确履职,企业管理权力的行使是否依规依纪等内容。

篇五: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定位

  

  关于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专责监督职能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

  摘要: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监督保障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把监督有效融入企业治理体系,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以高质量的履职尽责督促推动和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是值得持续深入思考、不断探索的重要命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发展

  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国有企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党内监督工作中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了坚强保障。2022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省市纪委监委相继查处了多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这也说明,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的过程中,靠企吃企、利用国有企业资源谋取利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问题仍然存在,国有企业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今年以来,新疆机场集团纪委围绕“在党内监督主导下做实专责监督”这一课题进行了调研分析,总结工作成效,探讨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不断增强专责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新疆机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准确把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在党内监督主导下做实专责监督的职责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告诫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历次中央全会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部署。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发挥保障作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四章以专章形式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地位作用、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进一步对纪委的职能定位、工作原则、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国有企业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在监察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进一步明晰监察职责边界和措施使用规范,推进监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这些党内法规,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更好地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提供了重要保障和重要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探索深化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强调,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在党内监督主导下做实专责监督,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积极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财会、统计、司法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转化为监督治理效能。这就要求国企纪检监察组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健全内部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构建完善沟通会商、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整改问效等机制,实现各类监督主体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发挥作用,织密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助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治理效能。

  二、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履行专责监督职责面临的困境与挑战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得到普遍认同,但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有的基层单位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作用认识上还是有所不足,有时还存在安排主体责任范畴甚至是业务工作的情况;部分党员干部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给自身工作带来一定的限制,不利于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工作过程中有意的淡化纪检监察工作知情权、参与权、查处权,直接影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的发挥;有的纪检监察组织对履行好监督职责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满足现有问题线索的事后监督,主动监督意识欠缺,常态化监督机制还未真正建立。

  二是在监督质效上存在偏差。随着国有企业经营规模与组织机构的不断变化和反腐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国企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工作中的一些新矛盾新问题也逐渐突显。例如,对项目建设、招投标、投资经营、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督不充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缺少必要的抓手;监督体系融入企业治理体系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找的还不够准,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还有不足,高质量发现问题线索还不多;对“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缺乏整体把握,有时花费不少时间、精力参与职能部门的正常业务工作,越位、错位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在履职能力上存在偏差。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使命、任务内涵、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工作格局、体制机制等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目前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熟练运用纪法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的能力还有欠缺,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经验欠缺,在遇到较为复杂的违纪问题时常常无从下手,对执纪问责的要求、程序、方法等熟悉掌握不够,业务能力水平与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还有差距。

  三、新疆机场集团纪委在提升专责监督实效方面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新疆机场集团成立于2004年4月16日,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的国有独资一类企业,目前运营管理除石河子机场外的疆内24个民用运输机场和4家全资控股公司,现有从业人员8400余人。新疆机场集团纪委与监察专员办公室

  合署办公,下辖基层纪委21个,配有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共计141人,其中专职纪检监察干部40人。今年以来,新疆机场集团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在专责监督日常化、常态化、规范化上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增强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促进治理功能,推动形成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的监督格局,为新疆机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聚焦“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常态。始终紧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大关切强化政治监督,把推动落实作为着眼点和着力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针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发生后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制定政治监督重点事项清单,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形成督查专报10期,及时报告工作进展,适时开展“回头看”,推动政治监督融入日常、严在经常。加强学习传达党中央重大会议的培训监督,印发督查工作提示,对218名中层干部参训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并督促缺训人员及时进行补课。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强化对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督促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撰写学习心得47篇。对21名新提拔使用中层管理人员开展任前廉洁谈话和廉洁法规测试,以常态化的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倒逼责任落实。向1156名党员、2249名职工群众开展政治生态问卷调查,定期分析研判集团政治生态情况,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聚焦中心工作,推动日常监督精准有力。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强化监督的根本要求,协助召开党建暨纪检监察工作会,组织召开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细化分解17项具体措施,研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聚焦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2项;探索建立“集团纪委+业务监管部门+基层纪委”的工作模式,在29个基层单位成立31个监督检查小组,主动靠前强化疫情防控监督。从严从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出具廉洁复函400余人次,监督公开重要信息700余项,编印100余册廉洁系列作品集,督促各部门加强诚信建设、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密切关注元旦、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的苗头

  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印发正风肃纪通知提出具体要求,持续开展作风督查,日常监督的约束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聚焦重点环节,推动专项监督走深走实。始终坚持以有力专项监督服务保障集团改革发展,围绕机场集团部门优化整合、经营性产业资源重组等关键环节,积极加强与党群、党委巡察办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对四家子公司改革重组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指导完善制度、规定10余项。紧盯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投标、广告发包、场地出租等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细化13项整治内容,分四个阶段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聚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地督查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工作推进进度。梳理通报违纪违法、违规违法典型案例,在全集团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员工招录聘用及固转无工作中存在问题、违反财务法规制度问题专项整治,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持续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落实落地。

  --聚焦能力建设,推动专责监督有力有效。始终把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把讲政治和强业务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全面梳理日常办公和监督执纪业务流程,积极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学习练兵12期;选优配齐集团纪委委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抽调3名业务骨干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跟班锻炼,对9名新任职纪委书记开展廉洁谈话;抽调业务骨干下沉基层纪委蹲点开展业务指导,帮助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断夯实专责监督工作基础,持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结

  束

  语

  新时代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虽然新疆机场集团纪委在提升专责监督实效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要在构建新时代新疆机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就必须立足监督专责、压实监督责任、创新监督思路、整合监督力量,使监督更加精准有效,切实发挥好“监督哨”和“探头”作用,为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2]关于着力强化高校纪委专责监督职能的思考与对策[N].尺寸分厘,2022-5-2[3]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实效发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尺寸分厘

  作者简介:张学刚(1989.10),男,汉族,甘肃武威人,本科,助理政工师,从事政工类工作。

篇六: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定位

  

  浅论如何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能

  [摘要]国有企业经营形式的多样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及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不断深化,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从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以及工作方式方法上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分析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定位、存在问题及对做好纪检监察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工作职能提出了一些相关建议。

  随着国有企业经营形式的多样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及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不断深化,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所处的环境和条件以及面临的任务,相应地发生了变化。面对新形势,纪检监察工作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创新思路与工作方法,找准工作的着力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进一步为企业快速稳定发展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定位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就是把保障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目标,通过制定落实服务、促进、保障企业科学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大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影响和干扰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种职能。

  1、保护职能。紧紧围绕大局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更好地服务大局、保障大局,辩证看待和正确处理党员干部在企业改革、发展、创新中的各类过失,善于为党员干部澄清因工作1/5而产生的各种是非,积极为党员干部推行改革和创新中提供帮助与支持。

  2、惩处职能。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坚定立场,坚持原则,要坚决依纪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3、监督职能。纪检监察工作要参与企业的工程预算、决策、执行、管理、评估等整个运营过程,渗透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全过程,发挥全程监督职能。要清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涉及人、财、物管理的要害部门及关键岗位易发生的突出问题,进而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保证监督的有效性与及时性。

  4、教育职能。要结合企业的特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创新富有国有企业特色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切实做到预防在先,教育在前。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形成"重规则、乐敬业、崇务实、尚进取"的价值取向,促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履职。

  二、当前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部分党政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在纪检监察开展中缺少指导和行动支持,仅做一些文件传达和口头要求,使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孤立无援,处于被动。

  2、监督机制不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2/5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或流于形式,避实就虚,不能真正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3、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弱化。纪检监察人员缺编,部分纪检监察部门隶属政工部门管理,多头兼顾,负责处理日常党委、团委、宣传等多方面的事务,精力难济。

  4、纪检监察工作认识偏颇。一些人对实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清,认为纪检监察是"多此一举",或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挑刺找麻烦",对纪检监察工作怀有抵触情绪。

  5、部分纪检监察人员素质低,缺少专业理论水平及协调组织能力,不能找准工作定位,大胆开展工作,并在监督中患得患失,监督领导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得罪人、丢选票,不能正确履行监督职能。

  三、强化新时期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方法及途径

  切实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作用,提高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笔者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1、健立健全规章制度。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是国企纪检监察部门扎实开展工作的基础。结合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工作,针对企业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大改革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建立与完善选贤任能机制和干部培养、考察、评价、监督、激3/5励的科学机制,加强对财务、投资、人事和决策程序的管理与监督,把关口前移,堵塞制度漏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纪检监察工作要通过创新工作思路与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争取上级领导、同级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一要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避免越权越级办事,遇到问题与企业党政领导及时沟通,使工作思路与企业发展方向保持一致;二要积极融入,对领导重视、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敏感性问题要积极参与,提高工作的主动性;三要联合办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作用,通过联合相关部门、发动职工群众,形成良好的声势和强大的舆论监督体系。

  3、加强廉政勤政教育。强化思想防范是反腐倡廉的固本之举,也是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之一。在具体工作中,要因地制宜、运用多形式,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教育形式,大力运用现代传媒手段,扩大教育的辐射面,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接受;在人手不足时,要善于借势借力,加强与政工宣传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大宣教格局,使廉政勤政教育持之以恒,具有成效。

  4、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时刻把反腐倡廉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主动深入生产经营4/5第一线,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使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自觉围绕中心反腐败、惩治腐败,促进发展。

  5、强化惩处,突出责任追究。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查办案件工作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建设性作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认真执行政策,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切实保证办案质量。惩处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要对责任追究的程序进行规范。对责任追究案件的立案、检查、处分决定的作出规定具体的程序,避免责任追究案件在查处时出现随意性,避免领导重视的案件就追究,领导不重视的案件就不予追究。

  6、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科学发展理论武装头脑,提高理论修养,促进政治上的成熟;学习党纪条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努力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5/5

篇七: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定位

  

  正确定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取向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保证生产效益的最大化,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党的政策方针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经济工作和企业党的工作基本目标一致,把企业所需承担的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目标统一起来,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现代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这种价值取向的定位下,其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就明确了。当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容已成为国有企业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党组织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加强党组织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作为国有企业的专门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的逐步深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对纪检监察干部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三)提升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证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近年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影响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声誉,损害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要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二、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职能需要进一步强化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导致的失控,并不是为了失控问题而进行的监督。也就是说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就在于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资产的有效保值与增值,实行效能监察,而非把查处问题作为其工作最主要目标。所以纪检监察更多的是“保健医生”,防止“生病”。在出现一些未能有效防护的情况下进行责任追究处理的时候充当“警察”的角色。只有这样的角色,才能防范于未然。没有出问题时,防范出问题,出现问题时,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但这不是说纪检监察不在以纪律惩处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了,而是需要纪律检查监督。查办案件与源头防治贯穿到企业经营改革的全过程中去探索,另外,现代国企效能监督需要促进企业用严密的工作规范来保证廉洁守法经营,建立和实行大宗物资极其采购,重大项目招标制度。工程项目跟踪监督和产权进入市场转让等制度来规范生产经营和资产运营,减少流失,压缩治理费用。促进推行财务决算中心制度,预算治理和财务审计监督制度,牢牢把好企业财务治理核心环节,保证企业安全运行,提高资金周转效益。

  三、纪检监察工作需要贯穿企业生产经营的始终

  纪检监察并不能仅仅靠检查任务和举报案件的推动和开展。它需要主动的在企业运行工作中实现监察作用,即“寓纪检监察于中心工作之中”。纪检监察不仅仅是针对生产经营治理的薄弱开展工作,而应该扩展到促进保值增值的更大范围。只有在这严格全程监督框架下,才能保证监督的有效性与及时性。在企业实行纵向动态治理中,通过对“物流资金流和业务信息流”的监管。促进监督机制的形成,履行好效能监察职能。在重点监控点上,加大力度参与到企

  业的决策,财务,购销,产权变动,投资,工程项目和选人用人等重点部位问题的监督,履行好监控职能。

  四、纪检监察工作需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监察的工作职能。必须结合企业的特点清理工作思路,分层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在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中开展廉洁自律,履行好教育职能。在制度建设中规范领导行为,促进完善科学决策,履行好监督职能。把现代国企领导干部的廉政廉洁自律情况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效果纳入领导干部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落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好从制度建设入手进行责任分家,层层签订责任书,按责任考核,严格考核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并与晋升、晋级挂钩。与评选,奖惩挂钩。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者实行责任追究。

  五、纪检监察工作思想观念、工作理念需要不断创新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政府机关纪检工作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工作主体是企业,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生产经营,保证企业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进行,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因此纪检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不能脱节,不能形成两张皮,不能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就是要抓违规违纪、抓腐败分子,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为反腐败而反腐败,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之路将越走越窄。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与故意违反政策区分开来,要把大胆创新改革与搞“家长制”、“一言堂”区分开来,努力形成支持改革、教育失误、惩治腐败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到服务生产经营工作全心全意,惩治腐败坚定不移,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六、纪检监察工作内容、方法需要不断创新

  纪检监察工作内容、方法创新,就是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主动深入生产、深入第一线,接触实际,贴近市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作用,一切工作必须服务于企业经济建设,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进行。

  (一)坚持教育为主,抓好源头治理

  腐败的产生有两大前提条件:一是动机,二是机会。通过加强教育,加大惩处,可以使人不想腐败、不敢腐败,消除腐败动机。要坚持对新任职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和党政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一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要用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党员干部,要规范权力、公开权力、制约权力,减少权力运行中的“随意性”和“自由度”,尽最大可能消除腐败机会,使其不能腐败。在强化廉政教育、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还必须要规范流程,对资金、物资管理、人事安排等各种权力进行分解和制衡,形成结构合理、程序严密、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消除权力过分集中现象,防止少数人说了算,避免“一言堂”和个人专断现象发生。

  (二)抓好制度创新,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

  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制度建设来保障,反腐败斗争需要制度建设来深化,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制度建设来规范。制度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应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规范、不断创新的过程。因此,要对在旧体制下形成的行为标准和道德规范进行一次清理,正确的要坚持,不适应的要修订完善,已经过时的要坚决取消,需要建立的要抓紧建立,要用新的观念和方法,制定新规则,适应新形势。

  (三)积极参与企业体制机制改革进程

  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积极参与到企业的各项体制机制改革中来,只有参与才能了解,才能熟悉,才能在参与中监督,同时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切实把党风廉政

  建设的要求结合、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去,渗透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与企业管理融为一体。

  (四)积极主动地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效能监察

  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中,首先要把降成本工作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从规范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到推进投入产出的成本核算等方面,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管理过程,使一些适应现代企业的制度和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

  (五)以推进厂务公开为手段,健全完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体系

  民主管理是群众参与反对腐败的有效途径,企务公开是职工知企情、参企政、监企事的重要措施,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好途径,更是违法违纪的“天敌”。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和企业工会一道,不断推进企务公开工作,通过职代会、公示栏等多种形式给予企务公开,在内容上将企业的资产运作、生产经营及费用开支、干部任用、领导干部廉政、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情况向员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实施“阳光工程”,增加职工群众参与和知情的程度,确保腐败无立身之地。

  (六)把事后督查变为事前监督

  要很好做到事前监督,就必须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和分析企业的廉政建设情况,针对企业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堵塞各种漏洞。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要及时指出,及时纠正,保证企业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进行,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纪检监察人员配置需要更加合理,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运营走向专业化与治理综合化。纪检监察工作的范围也在慢慢的扩大,逐渐成为一项综合性的监督工作。纪检监察在渗透到企业经营治理全过程后,其工作范围明显扩大,参与工作面越来越宽,对企业产品技术评价,企业运营工作的评估。财务评估等等综合性工作,都成为了纪检监察的内容,综合性的工作要综合性的人才来胜任。即这项工作要求工作人员不仅具有基本的纪检监察业务责任,还必须具有企业经营治理知识,法律、财会、计算机以及企业产品技术知识等等。目前很多的中小型国企的纪检监察人员是兼职,主要精力没有放在纪检方面来,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全球进入信息社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和内容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已跟不上时代的节奏,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更加良好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以新的风貌、新的水平出现在反腐倡廉第一线。这就需要对纪检监察人员有更合理的配置。

  (一)科学配置纪检监察人员,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内容多,专业性强,同时,由于当前企业管理扁平化的需求,不可能配置一支数量较多的专职纪检监察队伍,因此,要更加重视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同时要为纪检监察人员的职业发展创造更好通道,为其提供与其作用发挥相匹配的经济报酬,确保纪检监察队伍的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专业技能的学习

  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经济、法律、审计、财会、纪检监察审计等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策水平,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尤其是要不断加强对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要经常组织兼职纪检监察人员学习上级纪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吸取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的职业道德及廉政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人员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三)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的道德修养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稳定、加强企业廉政建设,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责任重大,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只要每一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都能以想干事的姿态去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干好纪检监察工作这件事的能力,就一定能把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这件事给干好,最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出事,党员干部廉政从业不出事。

  八、纪检监察要搞好效能检查,强化源头治理

  效能监察是企业管理过程监控环节上具有综合监督性质的一项工作,要求把握国有现代企业效能体征,充分依据企业效能建设目标开展效能监察,提出制度建设建议和开展工作。效能监察把效益作为核心目标,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法则,促进用科学的营销方式来改进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规模效益;促进用严密的工作规范来保证廉洁守法经营,促进企业利用信息化管理,提升科学决策和整体监控水准,减少决策失误,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资产运营和生产经营效益。另外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工作服务服从于企业中心工作的有效切入点,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就是要从狠抓管理薄弱环节入手,主动发现、揭露和解决问题,从源头上根治腐败。一是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构筑“不想腐”自律机制;二是通过健全制度,构筑“不能腐”的制约机制;三是通过全面的监督,构筑“不敢腐”的约束机制。

篇八: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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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XX年5月,部分国有企业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对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座谈,大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粗略整理如下:(均为个人观点,仅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问题:

  1、履行党章赋予的纪检监察职能,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围绕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的部署。

  2、企业监察工作依据不足,如处理、处分方面,企业监察部门权限不明。

  3、协助党委、行政抓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优质百家集萃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

  围绕生产经营服从服务于中心任务抓好监督。

  4、监督、督促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的方正路线政策;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定位:教育、监督、检查、处理。

  二、关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干部队伍问题:

  1、各企业的情况不同,有必要从大的方面制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条例,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编制和待遇等方面的内容。职工奖惩条例82年制订的,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的规定是90年制订的,不适应现在出现的新情况。

  2、建筑企业改革力度比较大,传统的企业逐步在萎缩,新的企业制度成长起来,如局里委派的区域公司,机构人员还没有配置起来,但这类企业规模越来越大、而且比较分散。机构及时配置到位很有必要。

  3、企业的效能监察是最贴近企业实际的,但也容易流于查过去的老帐。

  4、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应该实行双重领导,最好是派驻。队伍应该是专职的,现在多为兼职。监督机构要独立。

  5、纪检监察干部要配备高素质人才,从政工干部向专业技术、复合型人才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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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建立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标体系问题:

  1、有必要建立指标体系,要做好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关于定性,企业的经营怎么样?职工满意度,要有一定的评价。关于定量,如果上访数,案件数,定量考核,是否科学?

  2、评价体系不宜过早建立,现在建立评价体系容易流于形式。

  3、不是很紧迫,可做可不做。

  4、需要建立指标体系,建立指标体系的视角应该开阔些,和国家的一些经济指标要有一定的内在联系。明确和增强企业党政一把手的责任意识。教育——不想;制度——不能;监督——不敢。指标体系要具有可操作性。

  四、对国有企业试行纪检监察机构派驻问题的有关意见看法:

  1、派驻可能有一定难度。派驻人员的待遇问题,编制等。巡视比较好。

  2、目前,很多企业向二级单位实行派出纪检监察监督。如果是派驻,很可能出现信息封锁。

  3、非常赞成派驻,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不受人事关系的限制,能够更好的发挥监督职能,特别是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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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企业纪检监察责任。派驻以后,要建立有关制度,确保纪检监察介入经营,了解信息,保证监督。企业自己的监督是不可行的。必须派驻。

  4、没有必要机构完全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派驻就可以了。

  5、定期搞些巡视制度比较好。大企业纪检监察监督对一把手的监督弱些,但对下面的监督还是有力的。

  五、如何切实加强对企业“一把手”的有效监督:

  1、要加强上对下的监督,明确企业必须定期向上报告的制度,设定一些固定的内容要求企业报告。

  2、平级和下级是监督不了一把手的,必须加强上对下的监督。企业上对下的监督是有效的,监事会、巡视都很有效。

  3、同级不好监督,没有办法监督。

  4、企业一把手的权力和责任是最大的。目前,对一把手的监督不是很完善。着重在交流上作出规定。一把手的任期要有一定限制,定期交流,以减少权限对监督的干扰。关于责任,应该作出明确规定,对企业一把手建立退出机制,即辞职。应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机制,对完不成指标的也要建立相应的处理机制。所属企业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企业一把手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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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对一把手的监督,充分运用派驻的监事会主席,把过去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具体化。党内的民主监督和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

  其他意见和建议:

  1、中央纪委是否考虑加强纪检监察理论体系建设和指导?

  2、企业敏感岗位、关键岗位上的人员的监督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之一。如何建立起一套监控体系,确保敏感岗位、关键岗位人员不出问题、少出问题?

  3、要强化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监督。国资委要对监事会的监督进行指导和指引。

  4、企业需要纪检监察监督,是必不可少的。企业的监督体系需要整合,通过整合使企业内部监督力量得到增强。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围绕——融入——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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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定位

  

  国有企业纪委如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国有企业纪委如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兵团建材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钱中华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牢牢抓住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作为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安全、质量、环保、法律、廉洁等各类风险,无论是哪一个方面出现问题,都将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国有企业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监督的关键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重在“常”“长”二字。当前,国有企业在监督上存在监督职责有待细化,监督制度有待规范,监督能力有待提高等短板;有的还未能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日常监督未形成机制,抓早抓小、咬耳扯袖不及时,对重要事项、关键环节、重点人群疏于监管,对巡视、巡查移交的问题整改工作不重视,没有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打通日常监督“最后一公里”,仅在本部门开展一些应付性工作,没有将监督工作延伸覆盖到企业下属单位及机关各职能部门,常常出现“上面大风大浪、下面纹丝不动”状况,进而造成各类违法乱纪问题发生,给企业带来损失。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纪委在国有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时代国有企业纪委如何快速适应形势、找准职责定位、有效履行监督责任,值得我们每一位纪检工作者思考。做好监督职责,应该重点解决好监督什么、如何监督和监督质量这三个方面的问题。

  “监督什么”。突出政治监督,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企业纪委日常监督的“重音”。企业纪委必须把“两个维护”细化实化为日常监督的具体抓手,坚决防止把讲政治停留在表达、表态上,防止“标签式”“浮萍式”的政治敷衍,通过强化政治纪律,督促带动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通过拓展监督方式、前移监督关口,推动监督工作具体化、日常化。抓住“关键少数”,把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贯通起来。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割裂。要注重从全局、整体上把握,全面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做实监督。要注重从关键、重点上入手,聚焦关键领域、关键人群、关键节点,定向出招、精准点穴,找准监督的切入点。今年,集团党委细化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廉洁风险防控、重点工作推进、纪委监督责任“五张清单”,通过清单抓思想、转作风、强落实,实施“清单制

  责任制

  监督制”管理机制,做到责任、任务、问题一体推进,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穿于对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履职的全过程,形成真抓真管、常管常严的工作态势。

  “如何监督”。把监督作为首责,是党章和宪法所赋予的。这就要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定位首先向监督聚焦,责任首先向监督压实,力量首先向监督倾斜,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全面覆盖,确保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要围绕破解日常监督手段和方式不够丰富、监督活动计划性不强、监督乏力等难题,进一步巩固深化监督制度建设成果,在充分利用廉政教育、例行监督检查、作风明察暗访、“三重一大”决策监督、述责述廉、督导民主生活会、谈话函询等日常监督工作载体的同时,善用巡查中、案件查处中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等,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监督要聚焦和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当好“裁判员”、不做“运动员”,坚决防止“三转”走回头路,杜绝“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今年,兵团建材集团围绕廉洁风险防控、国企改革国资、疫情防控、重点工作推进、“百日干部作风整治”活动等方面,对集团本部及所属单位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了5轮次“专项督查

  整治”。截至11月30日,累计督办上级安排部署及集团重点工作执行情况近200件次、国企改革国资专项督查6次,发现问题31个,发通报13期,党纪处分2人,通报批评20余人次,有效助推了工作作风的改善。

  “监督质量”。提升监督质量,从完善廉政档案资料入手,加强对日常监督工作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动态掌握监督对象全面情况,着力在推进源头治理上见实效、求长效。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增强监督合力。要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通过提出纪检建议、督促整改、问责等方式,以“三个延伸”扎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一是延伸发现问题的效果抓引导。监督发现问题,不单是纠正偏差,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也要发现先进,树立标杆,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追求道德高线;二是延伸“四种形态”的效果抓警示。在第一、第二种形态运用上,督促被谈话函询对象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解释说明,本人受教育,他人受警示;第三、第四种形态的案件,督促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当事人检讨、分管领导反思“一岗双责”、“一把手”牢记主体责任,促进案发单位汲取教训、全面整改;三是延伸监督整改效果抓标本兼治。从监督发现的共性问题中找根源、从根源中找对策,提出源头治理的纪律检查建议,督促整改,实现标本兼治。今年,兵团建材集团纪委对集团本部及所属基层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个严格,六个严禁”、工作作风、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重点工作推进、公车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20余名机关部室负责人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时限。针对集团机关部室间协作不畅、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对部室负责人集体约谈1次、个别约谈5人次。

  来源/十一师融媒体中心编辑/张梅英

篇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定位

  

  企业合规管理中纪检监察的职责定位

  摘要:中国企业已进入大合规时代,中国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将助推企业管理和公司治理上到新台阶,也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必由之路。企业的合规管理,纪检监察不仅不能缺位,还要善于找准职责定位,认真履行法律、制度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合规管理的监督执纪问责。

  关键词:企业合规管理;纪检监察;职责定位

  1纪检监察参与合规管理的必要性

  合规的起源是刑事合规,主要是预防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后来逐渐演变为重点是反腐败反贿赂,进而发展到企业及员工要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企业章程和商业伦理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的大合规阶段,无论合规发展的哪个阶段,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合规管理中都有必要的职责担当。

  2捋顺合规管理和纪检监察的关系

  2.1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

  首先,两者都属于合规领域,由法律事务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的合规管理工作,本身就要求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要依法合规,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的纪检监察工作,同样要求相关人员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要遵守规则,也属于合规管理范畴。

  其次,两者都重视制度建设与文化建设的统一。合规管理既重视制度、流程和信息化手段的建设,又重视合规文化建设,通过两者的有机结合,一方面用硬的手段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开展,另一方面用软的手段,通过合规文化建设,使合规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纪检监察工作同样重视制度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一方面党内法规已形成非常完整的体系,确保了纪检监察工作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也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廉洁文化建设,让廉洁文化在潜移默化中沁润员工心灵,让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最后,两者具体的工作方式方法可以相互借鉴。合规管理要将合规的相关要求嵌入企业管理制度、具体工作流程和具体岗位,并通过信息化手段予以固化,使合规管理的相关要求成为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不可逾越的节点,通过合规文化的建设,将合规要求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动,从而达到合规经营和依法管理的目标。纪检监察开展的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应用于防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洁风险,以有效防范或及时化解为核心内容,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化管理。

  2.2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区别

  2.2.1实施的主体和工作重点不同。

  合规管理由于与法律工作具有较大的关联性,往往将牵头部门司确定为法律部门,而纪检工作的牵头单位为公司纪委,具体办事机构为纪检监察部门。合规管理通过健全合规组织机构,完善合规管理制度,规范合规工作流程和培育合规文化,从而使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行业准则,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商业道德,最终达到合规经营与管理的目的。纪检工作是党内监督工作,主要内容是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2.2工作范围和关注内容有交叉。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的基层监督主体,具有独立行使纪检监察的权力,但监督范围是包括企业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而非全体员工。合规管理要求不仅监督全体员工,还有义务通过第三方调查机构审查、监督潜在合作伙伴或正在合作的商业伙伴,包括投资人、供应商、经销商、服务商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重点关注反腐败反贿赂,《2017反不正当竞争法》拓宽了贿赂的认定标准,不再强调商业贿赂必须以销售和购买商品为目的,只要是为了包括“谋取交易机会”和“谋取竞争优势”都有可能构成商业贿赂,只要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哪怕和具体的交易机会无关,也有可能构成商业贿赂。

  2.2.3监督侧重点不同。

  合规是通过合规体系建设,有效地控制企业在决策、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从法律角度出发告诉企业“怎么做”“如何前瞻”“建立企业的长期目标”以及“避免法律责任包括刑事法律责任”,包括: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日常合规监督,如企业未按规定招标投标与采购的,违规订立、履行合同的,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中违规使用、调度、拆借资金的,在投资领域违规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的,等等。而纪检监察是企业监督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更好地在企业管理中承担监督、执纪、问责责任,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督促有关业务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上,按照规章制度找准节点,深挖问题,坚持抓早抓小,不使违纪问题发展成为违法问题,不使个别小问题演变成严重的大问题,包括参与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视监督检查。抓住权、钱、人、物等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部位和环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2.2.4问责依据和手段不完全相同。

  合规管理问责的依据为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可能承担经济处罚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被剥夺生命的刑事责任、承担被罚款或被限制经营等行政责任以及可能承担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民事责任;违反行业准则,可能被监管部门予以处罚;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要依据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处罚标准和处罚程序,承担相应的责任。纪检监察的问责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其具有独立行使纪检监察的权力,主要专注于监督、执纪和问责,纪委可使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执纪,:一是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违纪处理的大多数。三是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3结语

  企业合规经营是当今世界普遍趋势,中国政府正在大力引导企业走合规经营的道路。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陆续出台颁布了若干合规管理规定,中国企业业已进入大合规时代,中国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将助推企业管理和公司治理上到新台阶,也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必由之路。企业的合规管理,纪检监察不仅不能缺位,还要善于找准职责定位,认真履行法律、制度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合规管理的监督执纪问责。

  参考文献

  [1]孟庆园.天津财税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能力和效果研究[D].天津大学,2016.

  [2]刘伟.中国纪检监察部门三次职能转变的AGIL模型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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