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营商环境大调研报告4篇
营商环境大调研报告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一、我区优化营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营商环境大调研报告4篇,供大家参考。
营商环境大调研报告篇1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一、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3个支撑、16项专项行动,细化了25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16年以来,共分10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618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0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18年12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47人,划转 24个单位的176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66%,业务最高提速达95%,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27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18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40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289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270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86.36% 。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73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24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18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38.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33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27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9项审批事项通过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8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117条。二、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一)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召开了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但压力传导不够,没有一抓到底,盯紧盯死。2018年省里组织营商环境评价,我区综合成绩列全省第48名,未进入第一梯队。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个别部门单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韧劲不足,对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有懈怠情绪,未及时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部门间工作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工作考虑企业群众需求不够,思想不够解放、改革不够积极。受场所、专网等因素影响,人社、医保等部门一直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没有完全落实。(二)行政审批服务创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与发达地区相比,个别部门及人员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足,根据上级出台文件抓贯彻落实较多,创造性、突破性开展工作较少。二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囿于条条框框,不敢打破常规先行先试。比如,天津港保税区对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节取消现场勘察,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流程还不够优化,个别审批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现象,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涉及到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级部门规章、规定互为前置,导致办事群众办事多头跑。四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中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缺少约束中介机构服务时限的有效抓手,虽然通过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门提供审批的时限不断压缩,但是审批全流程的时间压缩不明显,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三)便民服务标准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识树立的不牢,没有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不能真正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停车难问题,还没有系统解决。二是服务标准还不高,满足于办成事,缺乏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受限于机构改革思维,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委托的事项不敢接、不愿接。区里委托下放的40项审批服务事项,各镇街承接的还不到位。四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在窗口、柜台设置、信息化设备以及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备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需大力提升。基层便民服务及代办服务工作人员,大多为镇(街)及村居(社区)人员兼任,与发达地区通过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从事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四)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审批与监管难以有效衔接,审批与监管责任划分边界不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将原来一个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一分为二,审批和监管原本在一个部门进行的内循环转变为两个部门间的外循环,申请人在审批环节的行为由谁负责监管存在盲区。比如,法律规定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发证机关却没有行政处罚权,行业主管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却不是发证机关,因而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职责难以确认。(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不足。一是自助服务建设起步晚,刚在区级全面推开,没有延伸到镇街。二是宣传发力不到位,全程网办率虽然达到86.36%,但办事群众很少通过网上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滞后,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制约办事效率。(六)信息系统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纵向信息不顺畅。由于省市地方数据平台之间未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导致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费事费力,影响群众的办事效率。二是横向信息不顺畅。目前有些部门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容,导致信息孤岛的存在,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原市场监管局的企业注册系统、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类许可证系统尚不能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不够优化,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用性、稳定性、人性化不足。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向纵深推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课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树立营商环境的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营商环境的提升。(一)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进尤其是省推进一次办好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各责任单位在落实一次办好、优化环节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前置审批、信息共享、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实行责任认领,将问题和整改通知书面交由各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衔接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尽快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站快办,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抓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审管分离、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审管互动、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深入开展不打烊服务。向镇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务终端,探索开展掌上智能审批,让群众享受到指尖办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级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无差别一窗受理系统等专项系统开发工作,抓好事项上网运行工作。(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时、定标、定量的跟踪督办机制,综合运用督察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对交办、协办事项落实不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久推不办的责任单位,由区委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进行重点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导致改革进度滞后甚至停滞的,由区纪委监委实行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营商环境大调研报告篇2
自xxxx年初建院以来,我院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职尽责,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先后参与开展了检察护航实体经济发展、服务非公经济、护航淮商崛起、服务台企、检察助企等系列专项活动。通过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共办理各类涉企案件xxx件,其中刑事案件xx件,民事行政案件xxx件,努力为我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民营经济发展离不开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院加强和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上述各类等犯罪xxx余人(其中涉恶犯罪x人),提起公诉xxx余人(其中涉恶犯罪x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基本面的安全稳定。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侵犯民营企业财产安全和知识产权,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有效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先后办理了孙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戚某某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案、翟某某等x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和凡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等xx余件直接侵害本地及外地民营企业权益案件,相关犯罪嫌疑人均依法予以惩处。例如,我院在办理一起涉企职务侵占案件时,在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基础上,积极为企业追偿损失。被害民企送来锦旗,当面向承办检察官致谢,感谢检察院为公司挽回了损失,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利益,也让他们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让企业感到更放心。
三是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着力营造诚信规范市场环境。主动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制定了《xx区检察院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服务非公经济、护航淮商崛起项目实施方案》,派驻清河新区检察室还与新区纪工委、法庭、派出所建立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发展环境的协调机制》。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通过宣传检察职能,排查防范风险漏洞,助力企业创新创业,先后走访调研旺旺食品等台资、民营企业xx余家,通过支持起诉化解某房地产公司与业主销售合同矛盾纠纷xx件。依托两法衔接机制,积极参与对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整治,共提起公诉虚开增值税发票、串通投标、骗贷、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xx件,努力为企业发展的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着力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审查,做到既要依法打击犯罪活动,又要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例如我院在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某民营企业负责人童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时,通过综合分析评估,认为对童某不采取羁押措施更有利于其组织生产筹集资金偿还集资欠款,有利于维稳工作,遂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变更逮捕措施。加大对涉民营企业的债务、合同、产权纠纷等案件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力度,共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xx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x件,提请抗诉x件,对区重点项目的司法强制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保障x次。例如,一名执行案件申诉人近日向我院反映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数年的财产存在流失的重大风险。我院民行部门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及时建议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数年的房产成功拍卖。申诉人专门给我院民行检察部门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五是完善检务公开机制,着力构建高效便捷的沟通渠道。积极构建开放透明、亲民便民的检察形象,加强与代表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邀请他们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依托xxxxx检察服务大厅、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系统、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检务平台,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民营企业服务窗口,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权利救济、法律咨询、意见反馈等服务。发挥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功能,大力宣传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导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两年多来,我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相比,仍有一定的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一是对检察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精准性和成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人员办理涉企案件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专业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途径和基本方式。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主动服务、提供安全、平等保护的工作要求和高检院明确的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xx个执法司法标准,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办准办好每一件涉民营企业案件,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保护产权、稳定预期、激励创新,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称心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依法办理、快速办理,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以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一些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按照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妥善处理,最大限度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声誉。
三是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村霸、行霸、市霸欺行霸市等危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和企业家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四是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严防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加大对该立案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选择性执法、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加大涉民营企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涉案财产执行监督。
五是依法准确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认真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涉罪被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符合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的及时改变,对符合从宽处理的案件依法从宽。
六是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案件,逐案清理、归口办理,严格依法律和政策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对确有错误的,依法启动纠错程序,促进依法纠正。对没有错误的,安排专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七是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已经移送的案件,督促公安机关依法从快办理,并及时向被侵害企业反馈案件处理情况。
八是立足办案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检察进企业活动,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做好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员职务的民营企业家和其他民营企业家的联系走访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力所能及地帮助协调解决因涉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营商环境大调研报告篇3
根据市政府《xx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部署要求,为增强省会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步伐,切实解决全市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培养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社会文化,我局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思路,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促进商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市商务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按照部署要求,成立了以常志卷局长任组长、局各位领导任副组长、局所有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营商环境整治的组织、推进、督导等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政府《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石办发〔2017〕2号)和《xx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石政办传[2017]3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营商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分工,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印发了《xx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石政办传〔2017〕35号)和《市商务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内容责任分工》,细化并明确了6个方面14项52条整治内容具体责任分工,明确了责任处室和领导。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
为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整治,我们采取了如下项举措:一是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工作平台。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了xx市商务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专题栏目,设置了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工作方案、工作动态和投诉建议反馈5个板块,并及时充实各板块内容。以此作为推我局进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载体和问题晾晒的窗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建立实行周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了市商务局营商环境整治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任务推行周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三是及时反馈交办问题。依据国家和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积极研究解决市营商环境整治组交办的问题事项,分别与问题反映企业进行了沟通答复,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市营商环境整治组进行了反馈。四是明确了三步走工作方法:第一步,由局营商环境整治办汇总梳理意见建议,经局领导审定后交责任处室(单位)办理;第二步,由责任处室(单位)主动与企业沟通联系,进一步了解意见建议的具体内容,依法依规制定解决措施和答复意见;第三步,责任处室(单位)及时将解决措施和答复意见反馈给企业,企业如不满意,继续改进或再深入解释说明,直到企业满意为止。
三、工作开展情况
开发区方面。积极推进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协助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xx市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考核办法》。全市开发区四项改革基本完成,在全省冀开办发(2017)8号文通报中,我市居全省前列。
商贸经济方面。组织15家商贸服务企业举行创建文明城市专题座谈,同时为营商环境整治献计献策。大力开展打折促销、文化演艺、健身休闲、生态旅游等各类活动,居民夜间消费日趋活跃,效果显著。参与夜经济延时企业达118家,惠及居民300余万人次。
信用建设方面。健全了信用领导机构,及时更新了商务方面数据信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整发型赔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改革措施推进,今年共更新录入xx商务局行政许可信息30条,行政处罚信息3条,未出现商务诚信领域失信的突出事件。
招商引资方面。5月10日,成功举办了打造xx全国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市北京推介会,本次活动邀请到北京市有关领导、全国商贸流通领域有关专家及我市有关商贸、物流企业负责人300余人参会,会上推介项目48个,签约17个,涉及金额881亿元;针对推介会后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已着手起草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商贸流通工作及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等方面的协调沟通机制,特别是研究制定针对疏解北京非首功能、吸引京津商户迁入我市的具体扶持政策措施。
会展业发展方面。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会展业发展环境,重点加大对本地品牌展会、引进知名展会等的培育和扶持,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xx市会展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xx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以下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举办政府性展会提供了规范和遵循。
市场监管方面。全面落实随机抽查机制,积极开展以成品油市场整治为重点的商务领域专项执法行动行政处罚信息均第一时间内在局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栏和市社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同时做好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热线受理,今年共受理商务领域举报投诉5起,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服务17起。
服务企业方面。积极安排走访,妥善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如:鹿泉区xx双剑工具有限公司反映前一时期,当地政府在该公司进出货物的必经道路上设置了限高杆,致使大型货运车辆无法出入该厂区,为企业增加了物流成本。我们第一时间与鹿泉区商务局沟通,本着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报请该区主管领导,快速协调鹿泉区公安交管部门,将限高杆调整至道路其他位置,为该企业解决了生产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得到了企业的赞誉。同时,我局还积极组织博深工具、河北辰邦集团等企业参加泰国投资贸易机遇(河北)推介会和冀台经济合作活动,组织河北斯博思、河北慧日、华数信息技术等5家企业参加第五届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推动与境内外企业对接,帮助深入拓展市场、扩大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继续按照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坚持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的原则,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同时结合双问计工作,持续关注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跟进、随时解答企业后续提出的问题,积极发挥商务职能作用,努力为市场主体服好务。同时,以xx市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充实完善商务局三项制度内容,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不断完善商务法治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商务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大调研报告篇4
一、办理破产方面:
1、2019年处理破产案件完结的平均时限:我院自2017年起,分别审理了(2017)*0922破1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2018)*0922破1号**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2019)*0922破1号**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目前3个破产案件均在审中,审理期限均超一年以上。
2、2019年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企业收回债务所需平均时限:(2017)*0922破1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由于债务人及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并未实质性引进新的投资人,也未能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本院已于2018年9月30日裁定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仍在审理中。
3、2019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担保债权人收回债务占债务额的比例数据:因三件案件尚在审理中,债务尚未收回清算。
4、我院企业破产程序均依法启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已委托**
鸿运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现已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但由于涉及债权人人数较多、金额较大且涉诉情况较多,相关债权审核工作仍在进行,相关资产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财务账册等相关凭证缺失以及承租人未退场等问题,现在相关工作面临一定困难,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联动,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账目不规范以及厂房租赁等问题,现在仍处在债权审核资产评估阶段。
5、我院高度重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对涉及相关企业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均归口于民事审判庭,并成立了专门的审判团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形成了相关联动机制,组成了包括法院、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安局、人社局、环保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税务局、供水公司等单位在内的领导小组。各单位分工合作,协调推进,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努力推动破产案件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我院已向县委、县政府里告,准备通过争取财政支持、部分从破产管理人报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争取社会资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
二、执行合同方面:
1、2019年提交和送达案件、案件审理和获取判决、执行判决等处理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我院对该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争议不大的案件走速裁程序,30天内完成立案、审理、判决,速裁案件占比达67%。对案件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在审限内完结,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为35.7天。
2、2019年查封、扣押、冻结金额与起诉标的额比较情况:
2019年我院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金额13187.6万元,起诉标的额55083.61万元,查封、扣押、冻结金额占起诉标的额的23.94%。
3.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要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的执行情况:
我院对于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会依职权在第一时间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2019年对已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解除限制高消费632人次,屏蔽失信421人次;删除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人次,及时恢复了企业家的信用。
4.执行办案中是否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我院在执行办案中不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三、年度受理涉及融资担保纠纷案件总数:220件。
四、年度受理的涉及劳动力权益保障纠纷案件总数:60件。
五、办理破产(法院)
债务收回时限(天或年)
目前3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债权人回收率(%)
目前3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六、执行合同(法院)
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天)98
解决商业纠纷的成本(占索赔金额比%)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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