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完成机构重组、履行新使命的起步之年。永新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和全市司法局长会议工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统领,以人民为中心,以深化改革、夯实基层基础和推进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担当实干,锐意进取,为推进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做好安全稳定、平安永新、法治永新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全面建成“四新”永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强化政治建设,确保党的绝对领导
1.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专题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永葆队伍忠诚本色。
2.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工作始终。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请示报告相关工作和重要事项。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全过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3.积极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树立重实干、讲担当、看实绩的鲜明导向。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表彰活动。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建立政治轮训制度和分层次分岗位按需培训机制,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的法律政策运用、防控风险、群众工作、科技应用、舆论引导“五大能力”。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政治轮训全覆盖,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养;
健全入职宣誓和荣誉退休制度,保障干部待遇,不断增强队伍的职业尊荣感和政治荣誉感,努力打造一支忠诚担当作风过硬的永新司法行政铁军。
4.深入推进“五型”机关建设。认真按照省、市、县“五型”政府机关建设总体部署,积极开展“争创‘五型’机关一流业绩、争当服务发展先锋模范”的“双争”活动,重点抓好“五抓”工作,即抓永葆忠诚本色,确保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
抓激发创新活力,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抓强化担当实干,切实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抓提升服务效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和法律服务;
抓锻造过硬队伍,着力提升队伍的政治能力,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向纵深发展。
5.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突出政治功能,深入推进以“五抓五强五争做”为主要内容的“双创”活动,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七化”建设。继续规范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入推进探索和实践党员主体工作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县委若干意见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突出问题,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权力运行规范和监督体系,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积极提升依法治县水平
6.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推动建立法治建设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工作互相协调的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治市实践同步发展的工作机制,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承担相关工作的机制,彰显“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在更高水平、更高层面推进依法治县。
7.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实施《永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1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8.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出台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实行实时、动态、全过程监督。统筹做好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继续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9.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稳步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度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在提交讨论前交由政府或部门的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10.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强化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积极推广行政复议平台的应用,抓好复议机构对行政复议平台的登录应用;
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审理的透明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定,强化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建立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统计备案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监督考核制度。
11.营造浓厚法治社会建设氛围。进一步深化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抓好年度新颁布、新修改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法治同行”“民企发展・法治护航”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研究制定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的规范性意见,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报表扬一批各层次、各类型的学法用法典型,推动“七五”普法全面深入有效实施。通过微电影拍摄、动漫制作、摄像、书画等形式,创新宣传依法治县工作新成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2.强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法治保障。做好县级法律顾问团换届工作,推动法律顾问工作创新试点。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队伍作用,推动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问题。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免费法治体检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继续动员全系统力量,服务“三大攻坚战”。
13.畅通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渠道。积极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快建立县乡二级互联互通培养工程网络平台和县级专家指导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进行再部署、再推动,确保年底全县农村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30%以上。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其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举办县本级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扎实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制。
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4.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力度。积极参与“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提高自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强化舆论引导和突发性事件舆情处置,防止发生重大负面舆情或引发次生舆情。健全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法治工作机制,促进依法处置重大案(事)件。
15.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问题、工作“三项清单”,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对接,进一步落实健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发现移交等机制,在促进“扫黑除恶”“破网打伞”上取得实效、长效。参与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活动。创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形式,完善“三治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增强基层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
16.着力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扎实做好预防排查基础年各项工作。以建立商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重点,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大力推动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推动落实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工作。深化“访调对接”试点,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衔接配合机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7.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力度。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积极开展监狱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推进示范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全面铺开执法记录仪、电子手环、人脸识别仪、天网监控等设备的使用,实施分类管理教育,提高社区矫正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协会建设。强化安置帮教政策的落实,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进一步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四、强化人民至上,努力增强法律服务水平
18.加快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和资源配置,落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监管。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建设,完善“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和线上线下并行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实现全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通过网络平台办理,汇聚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9.提升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实效。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创新司法行政机关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加强和改进司法为民服务工作,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讲好司法行政好故事,传播司法行政好声音,不断提升群众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20.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两个“实施细则”,发挥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作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律师。开展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探索与市法学会开展“工业园区企业家法治沙龙”共建活动。
21.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量年”活动。完善值班律师工作机制,加强值班律师履职监管。重点抓好各级法院和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落实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目标,全面建立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创优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积极办理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
22.深入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探索公证机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开展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进一步推动公证业务向司法辅助事务、金融改革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延伸。完善公证质量常态化检查机制,严格执行公证质量通报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执业行为,推动公证执业数据与法院、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的互通共享,提高办证质量。
23.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全省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和司法鉴定管理“双严十条”,大力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建设、诚信建设和能力建设工作。
24.加强法律服务各行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执业指导,健全法律服务投诉查处和信息披露机制,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执业行为,加大业务研讨交流力度,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
五、强化攻坚克难,积极提升基层建设实效
25.积极落实司法行政改革任务。认真贯彻《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制定年度改革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推进、落地见效。积极参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完成年度改革任务,推动行政复议体制、律师、司法鉴定、公证、法治宣传、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认真推进局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做好档案划转和资产交接、职能配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
26.着力增强县域司法行政工作建设。加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建设,突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审查、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村(居)法律服务等工作,充实规范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打造统筹基层司法行政资源、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综合实体平台,强化县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进而推动市域,带动乡(镇)、村(社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同步提升。
27.切实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推动落实加强司法所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一乡(镇)一司法所”建设任务。年内,彻底消灭基层“1人司法所”。落实司法所场所规范、业务规范、制度规范等建设标准。建设一批特色司法所、“五好司法所”。
28.推进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司法行政“法务云”平合工程建设为抓手,发挥市、县司法行政指挥中心信息中枢、统筹协调作用,着力搭建信息化体系架构。加快远程公共法律服务“乡乡通”建设,实现乡镇全覆盖。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政务管理等“六大信息化应用”,努力构建综合集成、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智能高效的“数字法治·智慧司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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