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关于整改工作要求,对照全县《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扫黑除恶是党委政府首要抓好的政治工作,是社会长治久安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务必提高政治占位,进一步统一全镇思想共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督导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涉及我镇的个性问题,对问题进行细致剖析,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制订路线图,对标对表作战,确保做到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同时,以此次中央督导整改为契机,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巩固和扩大斗争成果,将全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完成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治标”的总体蓝图。
二、整改重点(共16个问题)
(一)政治站位方面
1.对开展专项斗争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整改措施:①结合即将在乡镇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把专项斗争纳入我镇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形成例会制,深入理解中央、省市县委相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斗争精神,不断增强做好专项斗争的主动性、自觉性。②完善党委和党支部尤其是村党支部扫黑理论学习考评办法,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规范扫黑除恶和综治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推进机制。③组织开展理论宣讲活动,设计适合我镇乡村的宣讲形式载体,使扫黑除恶斗争深入人心,让群众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以前是敢怒不敢举报不敢言,要逐步形成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的舆论态势和举报决心。④按照县扫黑办和上级要求,制定新一轮玉河镇扫黑除恶学习整改培训方案和计划。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各村、扫黑办、派出所。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2.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①进一步完善玉河镇扫黑除恶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把工作措施落实。②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召开玉河镇党政班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整改议会,组织开展工作自检自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宣传不到位,推进措施不具体等问题进行整改,形成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同时研究充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③召开玉河镇扫黑除恶工作镇村、司法、派出所、综治办和各村专题工作联席会议④玉河镇党政领导成员带头深入村屯宣传,征集线索。加大对村屯扫黑除恶工作检查指导力度和频率,发现先问题随时整改,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办法和措施把工作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班子成员、各村、综治办、扫黑办、派出所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宣传发动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形式主义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措施:①围绕哈尔滨市26类打击重点,针对村屯不同场所、部位及群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专项斗争,使宣传教育入脑入心、管用。同时针对我镇火星和东光少数民族村将组织县民族老年协会工作者自编自演朝鲜族歌舞宣传扫黑除恶或上门用民族语言来宣讲,做到宣传全覆盖。②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持续开展专项斗争工作纪实和工作成果宣传,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村屯、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合作社、进集市、进农家、进残疾家庭、进贫困户、进外出务工人员。③通过电视播、微信传、广播喊、挂条幅、发卡片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扫黑除恶宣传,进一步提高宣传发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感染力,推动形成家喻户晓,一次胜过一次的宣传攻势,充分表明玉河镇上下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态度,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4、村干部深入学习扫黑除恶理论知识不够深入,尤其是部分村“两委”成员对扫黑除恶重要性认识还存在不足。
整改措施:①加大党政班子成员深入所包村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讲力度和检查力度。②制定镇村干部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抓好村级干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理论学习③请派出所和有关人员进行线索排查专业培训,并组织村干部通过答题的方式普及业务知识,增强线索深挖排查工作能力。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两委成员。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5、镇村责任主体还需进一步夯实。
整改措施:①镇党政班子在年初责任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②落实镇村扫黑除恶责任体系建设,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状。③建立镇村包村分片责任排查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二)依法严惩方面
6.线索摸排不够积极主动,线索核查简单化。
整改措施:①建立村和派出所线索排互动机制,对上级和本级反映举报线索和排查疑似线索都要积极配合深入排查。②建立完善多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线索会商机制,加强科学研判,优先侦别重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化工作环节,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不让一条有价值线索石沉大海,音信皆无。③压实镇村主体责任,全方位搜集涉黑涉恶线索。
牵头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镇扫黑办、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19年8月底前取得实效,长期坚持。
(三)综合治理方面
7、镇域重点行业监管存在缺位,缺少监管机制。
整改措施:⑴建立重点行业监管领导小组。⑵建立重点行业监管目录和台账。⑶建立排查监管工作制度。
牵头单位:镇政府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司法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深挖彻查方面
*8、对深挖彻查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思想自觉性和主动性。
整改措施:①召开全镇扫黑除恶深挖彻查专题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②班子成员深入所包村进行深挖彻查工作专题培训,讲解深挖彻查在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镇扫黑办、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9、深挖彻查工作成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①召开镇村线索排查深挖彻查专题督办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②再次梳理“百日攻坚战”排查表,认真查找线索。③对重点领域金融信贷、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经营领域是否有垄断、罢市等重点排查深挖彻查。④对全县已经公示的重点案件涉案人员进行再次摸排,尤其是在玉河镇内活动痕迹进行深挖彻查。⑤与公安派出所密切配合对重点人员进行逐一排查深挖。
牵头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镇扫黑办、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19年9月底前取得实效,长期坚持
(五)组织建设方面
10.村“两委”换届后,存在对村“两委”成员教育管理有所放松,个别村干部存在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①召开镇党委政府村及干部管理教育专题会议,加强村干部工作和生活行为管理。②按照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对村“两委”成员开展排查,将涉法涉诉人员全部撤换。③进一步核实排查现任村干部,确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责、乱作为的村干部,补齐配强村“两委”班子。④镇党委政府按要求严格实行村“两委”候选人任职条件部门联审,把黑恶势力及涉法涉诉、有前科人员挡在门外。
牵头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派出所、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1.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①召开加强整改软弱涣散党组织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措施。②进一步明确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目标。③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三会一课”管理,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组宣办、各村。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六)组织领导方面
12.宣传发动不深入、形势不多、措施办法不多,不同程度在死角死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选取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对不同群体开展宣传,提高宣传效果。②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将原来条幅样式改为固定模式。增设宣传展板,安装固态标语。③推进宣传拓展扩面。着力提高对文化村、东光村等边远村屯的宣传普及,加大法治宣传人员、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人扫黑除恶入户宣传频次。④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撤换不合时宜的宣传口号,防止同一口号“扎堆”宣传,通过变化宣传内容,提升群众知晓率。
牵头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3.镇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①充分发挥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构建镇党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②严格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机制,配齐配强镇扫黑办工作力量。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办公室、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4.镇村工作力量保障还不适应专项斗争要求。
整改措施:①向上级争取必要工作经费,加强与县扫黑办业务沟通,完善机制,保障工作。②要求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倾斜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支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牵头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5.镇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①加强责任落实。镇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扎实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②结合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形势,对已形成的参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案件线索转递制度》和《工作会商制度》等制度,重新制定玉河镇相关工作制度。
牵头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办公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镇各级党组织,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上下功夫,自觉找差距、抓整改。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各成员单位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二是强化政治责任。全镇各级党组织要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最根本的职责明确起来。镇党委政府及各责任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务实过硬的措施,坚决落实整改责任,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压实整改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全面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是严肃监督问责。要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制度,确保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取得长期成效。镇党委政府要加大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力度,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党组织及领导干部,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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