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10篇
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10篇
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1
近日,我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从严治党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一、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规定》第五条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只有从严管党治党,才能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对我们这样一个有八千五百多万党员、在十三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政党作为一种为实现特定目标而组织起来的政治组织,自身建设和管理的好坏,决定着其生存和发展。这些年来,世界上一些老牌执政党衰败落伍、丢权垮台的教训极为深刻。无产阶级政党作为工人阶级实现其伟大历史使命的先进部队,更应高度重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起历史使命。
二、强调“严”字当头《规定》第四条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应当遵循原则,整体突出一个“严”字。党的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的颁布、实施以及一系列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的公布、处理,痛批“四风”与“四风”蔓延态势的有效遏制,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起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查处腐败分子,坚持“苍蝇”、“老虎”一齐打,证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严”字当头的治党风格。“严”则生威,中国共产党是拥有九千万党员的大党,不“严”,难以治党,难以解决目前党的建设面临的问题,党的威信难以树立起来。正是由于“严”,党内积累的问题开始得到解决,党重新赢得了群众的认同和信任。
三、由从严治标走向科学治本无论“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还是铁腕反腐,都是治标之法而非治本之策。但治标能为治本创造条件、争取时间。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出路在于以制度管党治党,透过科学严密的制度安排,实现党的建设常态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的基础上,着手制定和完善新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使党的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中央审议透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几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带给了基本遵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使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依规治党、依法治党。由从严治标走向科学治本,重新厘定了党的建设序列,明确了党的建设思路。
四、务必提升潜力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务必掌握过硬的本领。随着生活阅历和工作实践的积累,对自己的要求也要不断提高,不能因为工作和生活的“安稳”就放松警惕、降低要求,要时刻持续用心向上的学习和工作状态,不松懈、不懈怠,不断提升工作素养和处理具体问题的潜力。缺乏必要的潜力素质,只会变成“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有了潜力,就有了做事的“底气”,有了前进的自信。坚定了信心,就能更加从容地应对遇到的风雨、困难和挑战。
五、务必端正工作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工作作风上,务必发条紧绷、警钟长鸣,要端正工作态度,增进对工作的感情,在工作中充分向支部每位共产党人学习,投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勇气和更高的热情,时刻持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踏踏实实为民服务。
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2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转入查纠整改环节后,书记同我谈话时说,你在市中院工作过,又在市纪委监委工作过,现在又到市委政法委工作,对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肯定有不同于别人的认识,尤其是对防止违反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方面,你要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谈谈心得体会,推动这次教育整顿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个规定”是从司法机关外部、内部及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进行了规范,划出了红线,建立了全方位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防火墙”,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而现实社会又是纷繁复杂的,如何才能拨开遮住望眼的浮云,真正地从情、理、法的结合上全面完整准确地执行“三个规定”,我想在此和政法战线的同志们分享一下我的经验和看法。
要“请吃”“吃情”而不要“吃请”
先讲一个故事。前不久到兰州去开会,碰上了一位以前熟识的从酒泉某政法单位出去的领导,他被调到省上后,最近刚刚又被提拔为某市州政法单位的地厅级领导。在同一个会场开会而偶然相逢,他并没有因为地位升迁而摆什么架子,也没有因为多年未联系而变得陌生,还是像以前一样热情、随和,会后非要请我和他一起坐坐。饭桌上自然就聊起了他到地州工作后的情况,说下属的基层县市区领导都争先恐后地以报到为名请他吃饭,他当然明白他们的用意,但为了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并没有简单地拒绝,而是以集体向他报到为由,在前天晚上他个人花钱请他们吃了顿饭,效果非常好。听了他的话后,我才明白,为了搞好工作,为了联系感情,请下属和朋友吃饭,对他来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要执行好“三个规定”,政法干部就一定要搞清楚“请吃”“吃请”与“吃情”三者之间的关系 。社会上曾经流行过“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样的话,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妖魔化了政法干部的形象,但也反衬出“吃”“请”“情”这三个字对政法干部的重要性。一方面,政法干部既不是逮谁就吃谁的恶魔,另一方面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政法干部也是人,除了工作性质特殊外,政法干部和普通人也没有什么区别。而政法工作的性质又注定政法干部难免会遇到“吃请”这样的陷阱。在此,我有几点建议。一是在同事之间,领导干部首先要坚持“请吃”而不是“吃请”,即领导要请下属;其次,领导请下属也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而不是为了请托而设陷阱。二是在社会上,要坚持“吃情”而不要“吃请”。政法干部也有七大姑八大姨,也有老师同学朋友,也需要社会交往,但是政法干部一定要在“情”与“请”上睁大眼睛,提高警惕性,如果发现是以“情”设“请”的陷阱,要么在开始前找个借口离开,要么在开始后主动结账。如果遇到领导给下属设陷阱的情况,或者事后才发现是以“情”设“请”的陷阱,则要一方面果断地进行记录,另一方面还要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同时上交自己应付的饭钱。
要“礼收”而不要“收礼”
先讲一个故事。我的一位领导曾经主政一地,造福一方。对他来讲,这本是个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当地一位富裕后的群众可不这么想,总觉得应该感谢一下这位领导。一天,就打发他的儿子,带着刚宰杀下来最好的羊肉,不远百里专程到县城来感谢。这位领导听完这位群众儿子的来意后,并没有简单地大讲道理后加以拒绝,而是高高兴兴地收下羊肉,然后对他讲,我知道你爸喜欢喝酒,我这还有些好酒,就请你带回去。一来二往,这位领导竟和这位群众成了朋友,当他儿子结婚时,还专程邀请其去作客。这位领导当场欣然允诺,后却因为一个临时紧急会议而无法成行,便根据当地的习俗随了礼并表达了歉意。
“三个规定”并不是要割断政法干部和群众之间的感情,恰恰相反是要培养、加深、巩固和群众之间的感情。“收礼”与“礼收”虽然表面上只是顺序的不同,但其含义却大相径庭。“收礼”是以所谓的人情往来之名而行收取利益之实,“礼收”则是为了礼貌、情感而收取,且在收取之后一定要让对方得到更多的利益;“收礼”是一种违纪违法行为,而“礼收”则是一种群众工作方法。像这位领导这样的故事在政法干部中虽不是俯仰皆拾,但也常闻于耳。其实我们党历来就有这种鱼水一般的干群关系传统,毛主席在转战陕北的时候收下了房东老大爷一盘感谢之情的羊肉饺子,回赠了一瓶珍藏多年的老酒,换来的是宁愿自己被火烧死也不愿出卖主席行程的真情。不管是执法还是司法,其实都是群众工作,都需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都需要怀着赤子之情,带着真挚的群众感情和情怀去做。只有这样,执法司法就不再是一个个冷冰冰的法条、毫无人情味的裁判,而是一个个带有温度、带着感情的为人民服务。
要“抓大头”而不要“大头抓”
先讲一个故事。我在一个单位工作时,曾经经常和大家一起“抓大头”。所谓的“抓大头”,就是一起加班的几位同事到了饭点来决定如何一起吃饭的方式。一般来讲,大家商量好吃什么并确定了钱数后,便根据加班的人数,分别写上0、100、200、300等数字,现场抓阄。抓上写0的阄,就是“白吃”,但需要给大家端茶倒水搞服务;抓上写有最大数字的阄,就是所谓的“大头”,可以坐在主宾的位置上并享受“白吃”提供的服务。有一次,单位的主要领导也参加了“抓大头”,我自己抓上了“大头”,而巧的是我的分管领导恰好抓了个“白吃”。到了饭场,主要领导直接坐在了主宾位置的左手,指着主宾位置讲,这是“大头”的位置,今天谁也不能抢。当时我刚到该单位,怯生生地不敢入座,但看到大家都高兴地入座后,也只好硬着头皮就座。刚一入座,主要领导就喊,“白吃”在哪,开始给大家服务。我的分管领导就赶紧过来给主要领导倒茶,主要领导指着我说,不懂规矩吗?先给“大头”服务,然后再依次给大家服务。大家听后都哈哈大笑,整个过程轻松而热烈,加班带来的疲惫和劳累也一扫而光,我的紧张和不安也随之消失。
“三个规定”不是说不让一个单位的同事之间进行正常交往,更不是要让同事之间像防范盗贼一样彼此防范,而是要求大家以一种正当的方式进行交往。在这一方面,一个单位的领导起着至关重要的示范作用,当其不是偷偷摸摸地接受某个下属私人宴请搞所谓的“大头抓”,而是堂堂正正地与大家一起“抓大头”,这个单位的风气一定是风清气正,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团结紧张,又有严肃活泼。
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3
__月21日下午3点半,区教体局邀请了消防大队教官给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讲授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珍惜生命,远离火灾”。教官讲解了防火的重要性及一些理论知识,也结合一些消防案例事件,对火灾发生的原因、类别、过程、危险进行了详细讲解。并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如何开展消防安全检测、安全学习、安全检查,以及火灾中如何进行有效的逃生等知识进行了阐述。教官的课,增强了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我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同时也让我学到了幼儿园消防工作更好的做法。幼儿园的消防要做好以下几点,才可确保师生财产安全。
1、领导要重视
这是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首要保证。各部门的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查处隐患限期整改反馈,切实地把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进行。
2、宣传教育要到位
这是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第一前提。要通过开展培训讲座,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和组织专业人员到生产一线宣讲等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要达到100%,提高教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教职工在事故发生时的施救、自救能力。
3、制度措施要到位
这是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软件保障。要根据上级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抓落实,奖优罚劣,保障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
4、消防器材配备要到位
这是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硬件保障。根据消防管理部门,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到期的器材及时换药,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
5、思想意识要到位
这是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提高安全员的业务素质,培养出一支具备不计得失、乐于奉献、忠于职守和敢抓敢管精神的专业队伍,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升企业对事故的防范能力。
总之,通过这次对消防法规和消防实用知识的学习,对消防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牢牢得记住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4
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4月12日,在调兵山四小教师政治学习会上,学校党支部组织老师们学习中共中央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群众关系的中央八项规定及改进工作作风六项禁令,反思学校各项工作。
蔡红艳副书记对八条规定和六条禁令逐条进行了讲解。强调指出: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改进工作作风六项禁令为教师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了标杆、指明了方向。全校教师要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开展自我梳理、自我解剖、自我整改,将自己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精神上来,从思想上、观念上、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抓好五风建设,即党员的党风、领导的作风、教师的教风、学生的学风、学校的校风。要把改进工作作风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结合起来,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开会要简短精炼,教师在撰写各种计划、总结、心得体会、教育信息时,要少讲假话、空话、套话,简短务实求真,各班要节约用电,及时关灯,打印室要加强管理,节约纸张等。
通过这次政治学习,教师们都非常感慨与支持。大家谈到,学校是重要的育人机构,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勤俭办学,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师要在学校教育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师们将以务实的风气正作风、带教风、促学风、塑校风,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教人民满意的学生,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5
在这次政法干警教育整顿过程中,再一次深入学习了司法工作的“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对执法工作从上级、内部和关联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干预执法行为做了具体的规定,这是党中央从源头上遏制司法腐败的有力措施,也是全面推进公正执法的重要举措。为此,院党组多次组织全院干警以不同方式对“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和最高检、省院领导指示精神的学习。引导干警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再学习、再熟悉、再掌握具体规定内容,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落实好“三个规定”重要的就是建立机制,通过制度建设,严密执法关节,建立监督约束机制,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具体要求,杜绝司法腐败的土壤,才能有效地在执法过程中落实好“三个规定”。有效的执法体系建设和责任追究机制是助力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的有效途径,汲取“孙小果”“任爱军”等案件的经验教训,在法院干警中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追究,慎用手中权力,树新风正气,治顽疾瘴气。通过教育整顿在思想上进行一次洗礼,在行动上经受一次考验,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干好法院工作靠的就是软实力,靠的就是法院干警的政治站位、敬业态度、认真精神和业务水平。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执法环节,确保司法公信力,提升工作干劲,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和老黄牛的精神,全力做好自身工作。
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6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
在20**年,党的十八届*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6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
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7
; ; ; “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8
党的报告强调:“坚持实干富民、实干兴邦,敢于开拓,勇于担当,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这一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清醒自觉,彰显了我们党植根群众造福人民的坚强决心和以求真务实作风干实事的鲜明态度。
共产党人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权力的本质是责任,要求我们想问题、做事情,必须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对人民群众负责,不能站错立场;必须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偏离方向;必须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标准,不能失职失责。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能不能多干让群众满意的好事实事,是衡量党性强不强的一把标尺,只有求真务实干实事,才能无愧于共产党人的称呼。
求真务实干实事,要义在敢于担当。不干,半点马列主义也没有!要干就要有担当的勇气,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影响部队建设的难点问题,要敢于正视,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一抓到底;要有担当的意识,胸膛中始终有激情,脑子里始终有任务,肩膀上始终有责任,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部队建设负责、对战斗力提升负责的使命担当,在我军信息化建设加速发展的进程中,积极作为,求上进、争先进、创一流;要下大力提高担当能力,学党的创新理论,学信息化知识,学人文知识,既学“有字书”,更要学群众、学实践这两本“无字书”。担当能力越强,越能干成事、干好事,越能让群众满意。
求真务实干实事,必须勇于开拓。求真务实干实事,本质是一个适应人民新期待、不断解决新问题的创新过程。人民的期待是什么?我们的工作怎样才能适应这样的期待?解决这些问题不能靠空谈、不能靠拍脑袋,必须在听真话、知实情的基础上,靠敢于开拓去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对策、求取新成效。形势在发展,事业在前进,人民的期待也与时俱进,必须始终盯着群众的利益需求,依靠开拓精神和魄力,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进而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解决问题,最能体现党性、体现魄力、推动发展。图省心、怕费事,或出于别的什么考虑,避实就虚、舍本取末,不可能干成为人民所期待的实事,也不可能干出让群众满意、真正具有价值意义的好事。
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9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要求,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遵党章、守党纪、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根本要求,也是做好党内工作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金河小学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从学习党章党纪党法入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内监督,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真正将从严治党的责任规定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政治意识。
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首先领会文件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身体力行,发挥党员的榜样作用。无论是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要要履职尽责,明白自己的职责所系,带头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干部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普通党员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谋其政尽其心,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放在首位,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管护有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使每一个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成为责任主体。
二、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
近年来,中央密集出台了系列党规党法,各级党组织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过研读、交流、辅导、讲党课等形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地区党委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学校组织开展主题教育监督活动中,把“从严治党责任规定”、“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等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点开展教育监督活动,使得全体党员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新的提高,不再有麻痹思想。通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的学习,每一名党员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真正要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入脑入心,落实在行动中。同时,也提醒全体党员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党的意识和党性观念,加强风险防范。在工作中要完善预防工作制度机制,以完善有关廉政制度和作风建设为核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亊。从源头上积极做好学习、宣传、防治腐败,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最好的落实。
另外,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到实处,还要积极排查廉政风险和隐患,加强防范,未雨绸缪,全面加强制度建设。首先对已有的制度查漏补缺、修缮巩固。第二还要完善了日常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内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强个人学习和思想认识,并制定防范措施、责任到人。三是从领导班子成员到一般党员干部,分别签订了《党风㾾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承诺书》,这是每个党员向组织保证履行的党风廉政责任承诺。同时也要对全体党员进行《党员义务》、《中央八项规》等的培训,要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起到了重要的预防、警示作用。
三、完善责任体系,构建监督机制。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完善责任体系,构建监督机制,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和监督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层层分解责仸,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从责任内容上,防止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四风”,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运行,从源头上做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还要强化党内监督,着力推进监督工作全覆盖,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监督中成长进步,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同时,监督机制也要求我们牢固坚持群众路线。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持群众路线就是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十八大以来,党内很多反腐大案要案都是从群众的举报中收集线索材料。从严治党要坚持群众路线,就是要我们的党员干部与群众建立血肉联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党员干部始终秉持遵章守法、执政为民的思想作风,艰苦朴素、洁身自好的生活作风。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现在更是聚焦从严治党的重大主体,《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表明了中共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决心,所以我们要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强化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思想纯洁、行为规范、作风优良。从严治党,要求我们始终遵守党的纪律,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党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应将遵守党的纪律和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牢固树立严于律己,廉洁从政的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范未然。应该始终站稳政治立场、率先垂范。坚持思想从严、制度从严、预防从严,以更高的站位、更铁的纪律、更优的管理,确保《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落准、落地生根,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自己的成长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10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及组织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情况。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截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xx.x%,干预插手的占xx.x%。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德爱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国乐说:“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检察机关依法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求的主动自我加压行动,是对自身司法责任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有着非常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认也发生了一些有损司法公正的事情。检察机关通过三个规定很好地为司法公正装上了安全阀。”
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6个典型案例既有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检察案件,也有检察人员过问司法办案,与当事人、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的;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红辣椒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谭建兰认为,最高检向社会发布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这相当于检察机关自曝家丑,把违反三个规定的内部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向社会表达了一种担当和决心,所以一定要把这项制度执行好。”
落实“三个规定”对今后司法办案将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缪国乐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保证了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地办理。另一方面,这种氛围和理念将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托关系打招呼问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建成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缪国乐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员工夏吾卓玛表示,“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体现了一种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意义讲,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给我们的司法人员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外衣,能够有力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夏吾卓玛代表说。
“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但最高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可这项规定。司法办案最好的防腐剂就是公开、阳光、透明。有了三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考虑自己可能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过问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养护管理中心工段长李俊丰表示,他对“三个规定”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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